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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郑价工[2006]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03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06]26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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