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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等关于做好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教基[2006]1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6-06 生效日期:2006-06-06
 

朝阳、海淀、通州、顺义、昌平、怀柔区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市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扩招工作,为新疆培养和造就优秀建设人才,切实促进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教民[2005]10号)和教育部“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规模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扩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的重要性
  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并适当扩大规模,支援新疆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强烈革命事业心和一定业务能力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增进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措施到位,领导管理到位,办学经费到位,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一)市、区发展改革委、规委、建委、国土局等部门对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的相关工程建设要全力支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程序加快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按时投入使用。
  (二)因承担新疆高中班扩招任务而进行的校舍改扩建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有关规定、有关标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管理,并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予以保障,优先解决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实验等设施;市财政局负责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所需经费,保证新疆班办学经费及时到位,对承担新疆班教学任务的学校,在投入方面要予以倾斜。
  (三)市人事局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学校在引进骨干教师方面要给予倾斜政策,切实保证内地新疆高中班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四)市教委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协调各区县提出教师增编计划,抓紧报相关人事部门审批。市教委和市民委要共同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定期举办干部和教师的研讨培训,切实加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干部和教师的培训。
  (五)承担扩招任务的朝阳、海淀、通州、顺义、昌平、怀柔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区教育、发改、财政、规划、建设、人事、民族等部门参加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新疆班的建设、开办、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六)承担扩招任务的各区要在配套工程建设上,抓紧报批各项规划、立项和建设手续。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工程质量,不得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七)北京铁路局和首都机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用票要优先解决,并为学生进出港、站提供便利。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入学的接站、回疆探亲和高中毕业回家的组织工作由办班学校负责,学校应派专人将回疆探亲和高中毕业回家的学生送往乌鲁木齐,确保学生安全返回。

  三、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经费
  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基建、教学设备经费除中央安排的一次性经费补贴外,不足部分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予以补助解决。学生的年人均教育经费除新疆自治区承担和学生缴纳的2300元以外,由市财政局、市教委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规定。
  (二)人员编制
  各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以1:8(一个班8个教职工)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提出教职工增编计划,由区教委、区人事局按相关程序予以审批。
  (三)学生保险
  各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学校要给每位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在校生统一上校方责任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四、切实加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并适当扩大规模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北京市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政治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大局,责任重大。各相关委办局和承担扩招任务的各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精神,确保扩招任务顺利完成。承担内地新疆高中班办班任务的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办班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新疆班开办后的日常工作,特别要做好学校周边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环境的稳定。区教委和各相关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民〔2000〕8号)要求,坚持“爱、严、细”的管理原则,切实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在随时和学生家长保持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假期学生的家访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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