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奎屯市乡(村)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奎政办发[2006]3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7-0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市开干齐乡,各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制定的《奎屯市乡(村)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奎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五日
奎屯市乡(村)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奎屯市财政局)
为加强对乡(村)财政的监督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乡(村)财政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乡(村)财政监督管理,促进乡(村)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防范化解乡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乡(村)财政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财权和事权相统一,保持乡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乡人民政府独立核算主体和地位不变。
二、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全胜 奎屯市副市长
副组长:王素梅 奎屯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海拉提 奎屯市开干齐乡乡长
魏立东 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江银萍 奎屯市审计局局长
祝天治 奎屯市编委办主任
韩立平 奎屯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莉 人民银行奎屯市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韩立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抽调。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以乡财政为主体,由市财政部门管理并监督乡财政收支,实行“核算统一、综合预算”,乡人民政府不设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核算统一。以乡人民政府为会计核算主体,实行统一核算,乡行政事业单位不设财务核算机构,其财务收支统一由乡财政实行集中核算。
(二)预算统编。市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提出乡财政预算安排指导意见,乡人民政府根据市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本级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乡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报市财政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账户统设。取消乡人民政府及所属机构在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市财政在工商银行统一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内外收支、上级补助收入均在该账户内核算。
(四)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各项采购支出,由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注明资金来源,经市财政审核后,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五)票据统管。乡(村)使用的财政票据,由乡财务人员到市财政局统一领取,并负责管理。实行“限量供应、定期核销、票款同行”。
四、实施步骤
乡(村)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工作可交叉或同时进行,以确保2006年9月底前新的管理模式正常运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于2006年7月上旬,制定出实施方案和有关配套措施。
(二)清理清查阶段。2006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由市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乡财政供养人员、银行账户、票据、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理。
(三)具体实施阶段。2006年8月上旬,逐步完成市乡计算机网络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乡村收支核算管理。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6年8月中旬至9月下旬,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提出巩固完善的意见、建议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附件:1、乡级财政财务改革操作办法
2、村级财务改革操作办法
乡级财政财务改革操作办法
根据《奎屯市乡(村)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能
1、市财政局设农财专管员。具体负责乡财务管理,参与和指导乡(村)财政综合预算的编制,监督乡财务核算以及预算的执行。
2、乡人民政府设财务核算机构。负责乡人民政府、所属单位(部门)及村级财务收支核算,办理相关经费支出,与乡政府各部门、市财政局进行结算和对账。按市财政要求编制乡财政预算,向市财政和乡有关领导报送有关报表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财政用款计划,办理乡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全乡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工作。
二、收入管理
1、预算外收入实行新型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乡政府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预算外收入要全额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上级补助收入及乡借款要统一纳入“零余额账户”。
2、乡人民政府财务人员要建立分部门、分收入的明细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核对收费票据与实际缴款额,定期清理票据,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三、支出管理
1、乡人民政府财政供养人员的各项工资津贴和补助按照市财政统发工资的要求发放。
2、市财政安排的基本支出、专项支出以及转移支付资金,上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统一按照市财政预算管理程序拨付,由乡人民政府财务集中核算。
3、各项公用经费支出,由乡人民政府财务人员提出用款计划(包括分月用款计划和临时用款计划),经乡领导审核、签批后,乡财务人员按规定列支并核算。
4、乡人民政府财务人员要做到会计账目的日清月结,及时记录并核算每一项经济业务。
四、资金结算
乡人民政府财务人员要及时与市财政专管员结算乡财政收入和补助;市财政专管员根据乡年初支出预算、分月用款计划和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审拨经费,不得超预算进度拨付资金。
村级财务改革操作办法
根据《奎屯市乡(村)财政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以村级资金的权属不变,市级对村级补助既有财力总量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为前提,村级资金管理实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和“三统一”,即村级资金管理统一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自行组织的收入统一按非税收入管理,村级资金的财务核算统一由乡人民政府财务核算机构代理。
二、乡人民政府核算机构代理村级资金的会计核算,统一设置账簿,以村为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资金结余归村级所有,市财政和乡人民政府不集中、不平调。实行乡村财务公开制度,预决算和执行情况要定期公示。
三、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否决不合理开支。
四、村级财务支出实行乡村两级印签制度,支出凭证须同时盖有村领导审批章、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章及乡人民政府财务审核章,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方可进行账务处理。村级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村干部的补助金通过银联卡支付,其他资金采用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方式支付。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