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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吉国税发[2006]19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7-10 | 生效日期:2006-07-10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的管理,全面、准确核算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业务活动,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函[2006]64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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