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吴中区长桥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苏价费字[2006]15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8-22 生效日期:2006-08-22
 

吴中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
  你们转报“长桥中学要求调整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
  根据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对学生住宿条件进行改善,投入了一定成本。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50元。

  二、本批复自2006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请执收单位接文后到所属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增项手续。

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06年8月2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