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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发布典当行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8-21 | 生效日期:2006-08-21 |
各典当行申办企业:
根据《上海市典当行设立申请初审操作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推荐,现确定上海新中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沪博会计师事务所和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市申办典当行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各典当行申办企业可从中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验资。
特此通知
附:5家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上海新中创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徐青青
地址:南京西路1488号3号楼12楼 电话:62892161
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朱建弟
地址: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63391166
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蒋坚
地址:瞿溪路926弄10号3楼 电话:63014442
上海沪博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驻木金
地址:大连路1548号511室 电话:55965542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任:王柏棠
地址:江宁路239号603室 电话:62589118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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