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灵政明电[2006]5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8-19 | 生效日期:2006-08-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校舍安全工作。入汛以来,部分乡镇不同程度遭受自然灾害的侵袭,又新增加一批中小学校舍危房。为清除安全隐患,开学前,各乡镇务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特别要注意检查原属B、C类危房受雨水侵蚀后产生的安全隐患,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该维修加固的要及时维修,该鉴定的要抓紧时间进行鉴定。对经鉴定为D类危房的,要坚决封闭、停用并拆除。坚决杜绝使用D类危房上课。
二、进一步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清理学校周边网吧和各种违规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杜绝周边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事件的发生,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进一步做好学校各项后勤保障和饮食安全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做好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的各项卫生检测工作,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硬件设施要按规定配足配齐,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对学校用电安全要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开学前夕,各学校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对卫生死角要坚决清除,认真消毒,加强防疫,严防传染病及其它疫情发生。
四、进一步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及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启用“接送学生专用校车”统一标识的通知》,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开学后,要及时在全体师生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地开展对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切实防范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八月十九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