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通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豫建城[2006]16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2-05 | 生效日期:2006-12-05 |
各省辖市、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根据各市上报的资料,现将我省县(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好的县(市)有:栾川、滑县、汝南、潢川、荥阳。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较好的县(市)有:宝丰、平舆、陕县、临颍、辉县。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表扬。
二、上报数据误差较大的有:清丰、鄢陵、虞城、宁陵、睢县、柘城。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三、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差的县(市)有:渑池、睢县、淇县、汤阴、新野。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差的县(市)有:项城、灵宝、新郑、中牟、登封。对以上县(市)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受到表扬的县(市)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受到批评的县(市),要认真总结污水处理费征收过程中的问题,学习先进经验,完善机制,强化责任,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率,并准确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河南省其他机构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