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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确认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财办库[2006]332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6-12-05 生效日期:2006-12-05
 

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
  为提高中央国库现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6]37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债承销团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自愿申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名单(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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