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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公路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川交发[2006]6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2-04 | 生效日期:2006-12-04 |
甘孜州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甘交[2006]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公路起于康定县炉城镇公主桥,经榆林翻折多山,过新都桥,止于东俄洛,全长89.78公里。该路段是四川旅游西环线中重点打造的精品旅游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甘孜州进出康定机场,进入南北两线的交通要道,也是甘孜州北部经济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经发展改革委川发改交[2006]319号文件批准建设立项,估算总投资为56816.65万元,有偿投资控制在11360万元以内,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同意按政府还贷公路收费项目立项,建成后收车辆通行费偿还银行贷款。
二、该项目建成后由甘孜州交通局领导和管理。未以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收费权益。
三、希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标准和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甘孜州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工程投资、贷款总额、交通量等情况,提出试行收费方案,报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
此复。
四川省其他机构
2006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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