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教委港澳台[2006]3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9-15 | 生效日期:2006-09-15 |
本市各市属高校:
现将《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有关组织和管理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卫懿 联系电话:23116766)
附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6年9月15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