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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禹会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禹政办[2006]1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1-03 | 生效日期:2006-11-0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残疾人联合会《禹会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禹会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
(禹会区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省残联《关于切实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夯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发挥社区残疾人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构建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选聘范围和岗位名称
在全区43个社区和两个乡镇,共选配社区残疾人工作者20名,岗位名称:“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三、岗位要求
(一)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社区残疾人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业肢体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直系亲属;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4、年龄18-45岁。
(二)主要职责
1、协助社区残协主席,依托社区开展残疾人工作;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残协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2、密切联系残疾人,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实际需求,按照区残联要求建立各类残疾人档案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台帐;
3、宣传残疾人事业,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
4、完成区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方式
每个专职委员每月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72小时,具体作息时间由所在街道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
四、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和区劳动社保局等部门,组成选聘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选聘工作。
(二)选聘程序
1、凡符合应聘条件的残疾人持《残疾人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附社区推荐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自11月3日起至11月10日结束;
2、各街道、乡镇对报名人员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后于11月12日上报选聘领导小组;
3、选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考试;
4、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个步骤,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试题由选聘领导小组制定,重点考查时事政治、《残疾人保障法》、文化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等;
6、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初选入围对象后,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记入总分,经笔试、面试合格人员,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然后在社区公示(三天)后择优录取;
7、同等情况下,持再就业优惠证,夫妻双方同为残疾人且双下岗者优先录用。
(三)岗前培训
区残联对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残联工作职责、为残疾人服务的流程及工作方法等。
(四)正式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为“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和上岗证。
五、管理方式
(一)区残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聘用人员由所在街道、乡镇残联负责日常管理,区残联实行年终考核,建立淘汰机制;
(三)各街道、乡镇要为专职委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
六、岗位补助及资金来源
区残联对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费由区残联拨付,所在街道、乡镇统一下发,所需费用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七、选聘工作要求
(一)街道、乡镇和社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社会和残疾人了解本次选聘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优秀残疾人选拔到残疾人工作岗位上来;
(三)各街道、乡镇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应聘人员的初审工作,把符合条件的,真正能为社区残疾人办事的优秀残疾人推荐上来。
附件:禹会区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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