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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止《道路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甘价费[2006]31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0-30 | 生效日期:2006-10-30 |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止〈道路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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