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省道201线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新交综[2006]28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0-30 | 生效日期:2006-12-01 |
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省道201线克拉玛依至榆树沟段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新交建养[2006]5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201省道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新政函[2006]14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决定对省道201线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站设置
省道201线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公路全长256公里,设置3处主线收费站,分别为:小拐收费站(K20+500)、沙门子收费站(K75+750)、新湖收费站(K157+750),实行开放式收费。
二、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
(一)车型分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03)执行。
1、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2、为促进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的车型分类暂按照货车第4类执行。
3、牵引车单机头行驶公路时,按第2类车型执行。
4、不能载客、载货的特种车辆,按其核定的自重(包括固定装置重)吨位分类。
5、客、货两用车按其核定的载客人数和核定的载货吨位合并折算吨位(每十人折算一吨,十座以下按一吨计),再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确定车型。
6、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确定车型。
(二)收费标准(略)
三、收费年限
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
四、收费范围
按照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外,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持有自治区境内核发证、照的农用车辆暂定免交车辆通行费。农用车辆包括农用三轮汽车、四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交通厅核定的其他减免通行费的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由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收取省道201线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及公路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路建设贷款本息及运营养护支出。
六、收费单位必须到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监制的公路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并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自治区价格、财政、审计和交通部门的监督。
七、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交通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