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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甘价费[2007]30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1-14 生效日期:2007-09-01
 

省农牧厅:
  你厅《关于转报〈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重新核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农牧函〔2007〕138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过改造的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过改造的校内学生公寓4、6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元,8人间为每生每学年600元,10 人间为每生每学年5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三、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公寓住宿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你厅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本通知所定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甘肃省其他机构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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