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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豫国税发[2007]320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7-11-0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度计税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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