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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做好春节期间抗寒救灾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8-02-03 生效日期:2008-02-03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自1月中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遇寒冻灾害。省财政厅迅速成立抗寒救灾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救灾应急保障机制,并相继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寒冻天气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粤财办明电〔2008〕5号)和《关于做好抗寒救灾财政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粤财办明电〔2008〕6号),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抗寒救灾财政信息报送。鉴于目前恶劣天气仍将持续,抗寒救灾形势更加严峻,为继续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抗寒救灾应急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确保抗寒救灾资金拨付渠道畅通。各地要进一步做好资金调度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全力保障救灾资金需求。特别是春节假日期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应急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全力配合做好春节期间抗寒救灾应急保障工作。对上级下达的应急救灾资金,要早明确、早安排、早拨付,做到随到随下达,随到随拨付。

  二、加强节日值班,确保党委、政府措施的落实,保持抗寒救灾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各地要按照粤财办明电〔2008〕6号文要求,加强春节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反映各地灾情、损失情况以及财政安排救灾资金情况。各地要落实值班制度,春节期间各地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落实党委、政府各项措施,保持与省财政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请各市务必于2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春节期间值班领导和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人:陈聘愉 电话:020-83170030 传真:020-83170267)。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抗寒救灾应急保障工作,节日放假期间有关抗寒救灾的事项,可随时向省厅请示、报告,省财政厅春节期间值班联系人名单如下:

  办公室  张仿松 83170286
  蚁文娟 83170270
  预算处  沈梅红 83170503
  冯宝璇 83170801
  农业处  周丽娟 83170290
  古志东 83170120

广东省财政厅
200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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