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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非税收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保监公告39号 |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 |
发文日期:2007-11-01 | 生效日期:2007-11-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级执收单位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07]199号)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88号)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保监局”)将承担部分非税收入的执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缴项目
(一)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业务监管费。
(二)保险中介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费、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工本费。
(三)北京保监局执行处罚的相关罚没款项。
二、缴费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账户:7112410189800000517
三、缴费方式
所有款项请直接向银行缴纳。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现金、支票和汇款等方式缴款。缴款时须写明缴款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摘要处写明缴款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便开具及送交《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即收据,以下简称“收据”)。
四、收据领取方式
各缴款单位于缴款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后,到下列地点领取:
(一)在京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到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领取。
(二)A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到北京保监局办公室综合科领取;B类和C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到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领取。
(三)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考试中心到北京保监局办公室财务科领取。
(四)被处罚机构到北京保监局办公室法制科领取。
北京保监局地址: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鑫茂大厦北楼10层。联系人:崔岳、钱铭康,电话:66286507、66286515。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地址: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512A室。联系人:胡顺甘,电话:65886686。
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地址:西城区西直门成铭大厦B2座18H室。联系人:文珏、李现宏,电话:66008028、6600802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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