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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合财预编[2007]8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4-02 | 生效日期:2007-04-02 |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预算法》和《合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及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的安排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支持“大建设”、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理财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支持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服务、科学技术、生态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积极支持工业立市和科技创新;全面实施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财政的原则。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预算指导思想,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财政对基本支出的保障水平,继续加大财政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依法理财的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确保有关支出达到法定增长,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综合预算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积极推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基本支出预算按定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按科学排序确定,并逐步完善项目支出评审论证制度。积极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集中财力,优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二、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重点
(一)整合资金,突出重点,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卫生、文化等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工业立市、科技创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的投入。加强项目资金有效整合使用,切实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深化基本支出预算改革。结合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加强预算基础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
(三)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全面清理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净化项目支出内容,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使项目支出预算的安排与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财政预算项目库和部门项目库,积极推进项目库管理和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工作,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要严格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进行编制。对基本支出预算要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项目支出预算要按功能分类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同时每个具体项目要按经济分类进一步细化到具体支出用途。
(五)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据实编制。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中,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要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六)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确保部门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审核与管理,实行统一支出标准,促进部门间利用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公平;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性基金收支科目和具体支出用途细化预算编制,从2008年起,土地出让金、社会保障基金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编制,统一批复。
三、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表格及有关规定,编制反映本部门、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对部门预算中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含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下同)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收入,下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部门、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其中,部门(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由市财政局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和有关财政供给定额直接编制,“一下”时各部门、单位进行核对、反馈。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部门和单位“十一五”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结合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要在对申报项目的支出预算进行认真测算后,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对需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按预算年度实际需要的投资编制预算,并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项目的总投资、实施年限及分年度所需的投资数额);要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统筹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对所报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附项目支出安排的有关政策和依据;对申报的基本建设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批文、项目概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项目实施的目标效果等材料。各部门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对项目支出既要按支出功能编报至“项”级预算科目,同时又要按支出经济分类编报至“款”级预算科目。市财政局对各部门申报的项目及其排序进行审核,结合财力的可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遴选后,下达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二上”时各部门、单位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切实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从今年起,市财政将选择一部分支出数额较大的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和投资评审。对列入市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在“二上”时,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口径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程序。
(一)2007年4月中旬-5月10日,各部门对本部门、单位的资产、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更新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于5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盘及有关说明报送市财政局。
(二)2007年4月中旬-6月底,各部门、单位同步组织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于6月30日前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及相关依据和论证材料报送市财政局。
(三)2007年7月-9月底,市财政局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及财政供给定额标准,测算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对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根据财力可能进行综合平衡,确定并下达各部门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一下”控制指标。
(四)2007年10月20日前,各部门对市财政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核对,根据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调整、完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及相关材料,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正式编制并上报部门预算。
(五)2007年12月底前,市财政局审核汇总部门预算并进行综合平衡,召开市级预算论证会议,将审核汇总后的市级预算(草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提交市人大财经工委审议。
(六)市财政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级预算草案后30日内批复市级各部门预算,市级各部门应自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
五、编报要求
(一)2008年是实施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单位要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重点向规范分配政策、强化科学论证、细化预算编制、实行绩效考核转变的财政管理改革要求,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把部门预算的编制摆上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二)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08年市本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
(三)各部门、单位要在认真组织清查占用的资产和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全市资产清查的结果,认真核算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实事求是地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定额标准测算和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四)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对政策性增人增资引起基本支出增加的,由市财政作追加预算处理;对确因客观原因年初预算中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的项目支出,应按照市财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细化,并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终止、变更、调整的,须按照规定程序经市财政审批后执行。
(五)严格遵守时间,按时完成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工作是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对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有关财政供给政策、具体预算编制软件、编制说明和报表格式,将另行布置下发。
合肥市其他机构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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