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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苏省大学生力学竞赛报名考试费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苏价费[2007]50号、苏财综[2007]1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3-09 | 生效日期:2007-03-09 |
省科学技术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调整江苏省大学生力学竞赛报名考试费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意省力学学会向自愿参加省大学生力学竞赛单位收取的报名考试费调整为60元/生。报名考试费由参赛单位承担,不得向学生收取。
请省力学学会接文后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报名考试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应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财政票据。
此复。
江苏省其他机构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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