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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财会[2007]77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4-20 | 生效日期:2007-04-20 |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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