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林业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辽林办字[2007]4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4-30 生效日期:2007-04-30
 

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林业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其他机构
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

  辽宁省林业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和省财政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制定省林业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 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财政部召开开展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视频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认真开展好这次活动,既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目前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的迫切要求。
  开展这次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安全、有效”为主题,以“建制度、反违规、查隐患、促整改”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大创新,探索机制,完善措施,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省林业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主要目标是: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使违规违纪使用支农资金的现象明显减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主要任务是:突出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考评,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一)完善制度建设。“十五”以来,省林业厅先后制定了《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林业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林业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6项管理规定,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省造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细则》、《省森林防火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6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对还没有建立管理制度的项目抓紧制定管理制度办法,完善制度建设,努力填补制度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

  (二)强化资金监管。省厅计财处与内部审计及稽查等部门联合对重点单位、重点工程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稽查,不断加强林业资金管理和监督。今年拟对国家和省重点投资项目开展重点检查和稽查工作。同时要认真查找林业项目资金管理中的“漏洞”,并要采取措施加强整改。

  (三)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工作。项目竣工后要对项目进行追踪问效,强化绩效考评工作。在今年省财政厅先期开展的造林以奖代补资金、天然林保护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林业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按省财政厅要求,在编制年度预算中,对拟定的预算安排项目要实事求是地进行细化,增强操作性和合理性。要依据全省林业发展规划,确定林业项目建设布局、资金投入方向和重点,按照“建设实施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原则,开展项目论证和选择工作,进一步完善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二是严格预算执行。预算确定后,及时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力争及早下达资金预算指标。督促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尽快落实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由各市林业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备案,并作为省林业厅对各市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依据。

  (五)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系统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林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增强依法理财意识。经常性的组织林业财务能手深入到财务管理薄弱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业务实地指导,促进系统内林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快速提高。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省林业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从2007年4月开始,分为动员布置、制度清理、重点检查、献计献策、总结巩固五个阶段。

  (一)动员布置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制定省林业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厅范围内传达落实,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二)制度清理阶段(5月1日-5月15日)。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清理现有的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制度 ,对现有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相互抵触、彼此交叉和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公共财政制度要求的内容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对没有建立管理办法的资金抓紧研究制定管理办法。通过清理完善,对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汇编成册,印发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执行。二是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组织力量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责令整改,确保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同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信息反馈制度。

  (三)重点检查阶段(5月16日-6月30日)。在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检查活动。检查方式以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自查为主,重点抽查为辅。省林业厅将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和重点检查工作,并随时接受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抽查。检查重点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森林资源保护、营造林补助资金,以及厅直单位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项目支出重点检查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四)献计献策阶段(5月1日-8月31日)。一是围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财务管理工作,要选择重点、难点题目,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要动员系统内财务人员积极献计献策,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提高支农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的征文活动,对优秀论文给予适当奖励。对优秀的论文给予适当奖励。三是召开研讨会。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基层单位同志参加研讨,就如何加强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运行安全、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促进和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五)总结巩固阶段(9月1日-9月30月)。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10日前上报省厅计财处。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厅成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厅长侯喜丰担任,厅计财处、办公室、监察处、稽查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计财处处长马乃胜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各项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和加强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力量。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省厅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指导下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搞好不同阶段工作的衔接。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必须确定这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三)强化基础,加强调研。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完善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严格界定项目类别,推进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管理,认真执行预算编制程序,加强预算审核和预算执行管理。要组织力量对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提出完善和改进支农资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具体措施,集中精力,加强人力,细致工作,避免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努力实现财政支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使用现象明显减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的目标。??

  省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汇总、监督和检查。联系人:范志静,联系电话:024-23448908。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