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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杭州市共青团组织年报统计、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杭文广新团[2007]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1-12 生效日期:2007-11-12
 

局属各团(总)支部:
  2007年度全局共青团组织年报统计、团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7年度共青团组织年报统计分析工作  1、2007年度的《共青团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继续使用1999年度修订后的统计报表,统计软件可在中国共青团网站(www.gqt.org.cn)下载。统计起止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要认真做好报表的填写工作。各团(总)支部接此通知后请于11月底前到局团工委领取《共青团团员、干部和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报的统计工作,学校务必在放寒假前完成年报的统计工作。
  3、要对统计情况做出文字说明。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发现团的建设方面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并根据《统计分析说明参考提纲》(见附件)作出科学分析和文字说明。
  4、各团(总)支部请于2008年1月5日前将年度统计报表、及年度统计说明一式一份报局团工委,其中报表须经团(总)支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做好2007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1、根据团市委杭[2007]43号文件精神,团市委向直属团(工)委收缴2007年度团费的工作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结束。各团(总)支部应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2007年度本单位团费收缴工作,并按规定数额于2008年1月5日前上交局团工委
  2、2007年度团费的收缴工作将作为今年年底共青团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因2007年度杭州市共青团工作先进的评选将在12月下旬结束,因此被评为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的团组织的团费上缴工作一般应在2007年12月底之前完成。
  请各级团组织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以上两项工作及时、准确完成。
  未尽事项请与局团工委联系,联系人:应晖,联系电话:88228926,Email:yinghuiyinghui@163.com.。

  附件:统计分析说明参考提纲

杭州市其他机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统计分析说明参考提纲

  一、团员情况
  1、与2005年相比团员数增减、团青比例情况及主要原因;
  2、团员年龄结构分析;
  3、发展团员情况及分析;
  4、流动团员情况及采取的管理措施;
  5、“双推”工作情况及分析。

  二、团干部情况
  1、专、兼职团干部数量、年龄文化程度、享受职级待遇、流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2、团干部缺配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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