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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闽发改区域[2006]100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1-2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华安、漳浦县发改局(计划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福建省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468号)精神,现将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转下达给你们,请专款专用,按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发挥作用,并及时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我委,以便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
附件:福建省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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