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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补助我市公检法司系统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并发改投字[2007]15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4-25 生效日期:2007-04-25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发改局:
  接省发改委晋发改投资发[2007]195号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99.3万元,用于补助我市公检法司系统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见附表)。其中:看守所项目4个,补助资金400万元;法院审判庭项目3个,补助资金220万元;法院法庭项目4个,补助资金146.8万元;检察院技侦用房项目2个,补助资金110万元;强制戒毒所专门监区项目1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司法所项目29个,补助资金222.5万元。现予以转发。
  接文后,请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发改局按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并尽快组织实施。

太原市其他机构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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