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继续保留本市临时粮油帮困措施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民救发[2007]2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4-23 | 生效日期:2007-04-01 |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
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卡临时性调整的折算价值,从2007年4月份起,继续按《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对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卡(绿卡)折算价值临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救发[2007]2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粮食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