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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申请省级资金补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冀建综[2007]29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6-15 | 生效日期:2007-06-15 |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按照2007年省建设厅部门预算,今年我厅将筛选部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请你们按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范围:所辖县(市)县城、省级重点镇的城镇基础设施在建建设项目。
二、项目筛选原则:列入2007年当地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且2007年底能够发挥效益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数量:设区市控制在3个项目,扩权县(市)控制在1个项目。
四、项目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起止年限、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2007年计划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2007年投资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效益预测、项目负责人。要求每个申报项目按如上内容准备单行材料,做为上报省建设厅文件的附件。
五、项目申报时间和处室:务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综合财务处。
请各市、县建设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主办科室,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同时为下一步项目跟踪问效打好基础。
河北省其他机构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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