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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镇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镇政办发[2007]13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6-20 生效日期:2007-06-20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统计局《镇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规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统计监测,明确职能分工,统一方法步骤,落实责任措施,整体有序推进,特制定镇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在定性定量上把握全面小康指标发展趋势。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2007年全市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辖市(区)中丹阳市、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2008年句容市、丹徒区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从而全市以县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是一项全局性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扎扎实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4大类18项25个指标,推进和统计监测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统计局为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监测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市级部门和辖市(区)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面小康数据的收集、综合与整体进程评价,总结推广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工作的经验,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
  2.市其他责任部门
  责任部门要按照省级部门的要求,负责本部门分工的小康指标的数据收集、报送和确认工作;做好辖市(区)全面小康数据质量评估和数据认定,加强与省厅对应部门工作沟通,提高数据衔接质量;积极开展全面小康建设进程调研,加强对辖市(区)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领导小组提出推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3.各辖市区、镇江新区
  (1)负责本地全面建设小康进程推进和统计监测组织领导工作。
  (2)负责本地全面建设小康数据资料的收集与上报。
  (3)负责本地全面小康社会的达标申报。
  (二)统计监测分工
  1.市统计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市化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R&D经费占GDP比重;
  2.市劳动保障局: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3.市建设局: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
  4.市交通局:农村行政村通灰黑公路(或航道)比重;
  5.教育局: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县级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6.市卫生局: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
  7.市民政局:城镇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
  8.市委政法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9.市农林局:森林覆盖率;
  10.市环保局: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四、推进措施
  (一)狠抓重点难点指标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市农林局牵头,市统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会同辖市(区)制订农民增收方案,研究制定并落实增收见效快的富农政策,切实扩大农民就业性收入,提高资本性、经营性收入,增加创业性收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
  2.“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文化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科协配合。以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服务网,村、社区电子阅览室为平台,普及计算机操作和应用知识;开展以“精神扶贫、科技下乡”为主题的电脑捐助、扶贫帮教活动,推动农村信息技术教育的全面普及;鼓励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广泛开展免宽带接入费用、半价包月、建设电脑普及村等促销手段,降低居民尤其农村居民接入宽带的成本;推行以奖代补方式,调动居民购买电脑的积极性,提高家庭电脑普及率。
  3.“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等单位配合。通过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发展文化体育产业,鼓励更多居民出游,加快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步伐等方式,提高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4.“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等部门配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5.“森林覆盖率”:由市农林局牵头,市交通局、国土局、水利局配合,会同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开展森林资源状况的调查,摸清底数;整合有效土地资源,积极挖掘可用造林土地潜力,提高“四旁”植树覆盖率,全面落实好年度植树造林任务,重点做好国家监测点的林木管理工作。
  6.“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统计局、财政局配合,开展县级劳动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统计工作,定期出月报、季报和相关分析报告。全力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迅速提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和基金数额,及时分析养老保险扩面进度,确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如期实现小康目标。
  (二)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定期分析和巡查制度,按照月出报表、季出分析、半年总结的要求,规范部门和辖市区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定期统计监测分析,按季度提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每季度、半年对辖市全面小康建设工作开展巡查。
  (三)建立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部门和辖市区季度数据质量综合评审制度。市直全面小康推进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小康进程推进调研,加强与辖市区、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全市及辖市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围绕“人人了解小康、人人建设小康”主题,将宣传工作贯穿小康建设的全过程,提高全市人民对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重大意义的认识,掀起全民参与小康建设的浓厚氛围。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全面小康指标,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和认可小康体系的内容、统计口径、统计方法、进程情况和工作举措、建设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附件1:镇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监测统计工作安排表(略)
附件2:镇江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统计监测部门分工表(略)

镇江市政府
200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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