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统计情况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6-22 生效日期:2007-06-22
 

各州市农业局:
  今年3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农(法)字〔2007〕4号),就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工作作了要求,现就此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各州市要组织所辖县、市、区展开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认定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有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资质和有稳定的就业输出渠道的培训学校参加培训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具体实施细节请严格遵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执行。
  二、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统计工作。请各州市组织所辖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汇总所认定的培训基地,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由州(市)一级汇总后加盖公章于7月3日前发传真至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邮箱:ynldlbgs@163.com)。
  三、本通知同时登载在《云南农业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各地可到栏目中下载电子表格样式。

附件:2007年 县(区、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略)

云南省其他机构
2007年06月2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