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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第二批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和2008年项目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杭经资源[2007]25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7-30 生效日期:2007-07-30
 

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上报2007年度工业循环经济发展项目计划和申报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25号)、《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请尽快布置有关企业开展2007年第二批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2008年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
  要求在9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经委、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国萍,联系电话(兼传真):85252046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200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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