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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一下”建议控制指标和报送“二上”申报表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合财预编[2007]28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9-25 生效日期:2007-09-25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预算法》和《合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合财预编[2007]85号)文件规定,我局对各部门“一上”申报的2008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和项目支出计划进行了初审,结合2008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和可用财力预测情况,对各部门预算进行了综合平衡,据此制定下达各部门2008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指标。为便于沟通情况,“一下”具体内容包括纸质报表、部门预算“e财”软盘和基础信息软盘。请各部门对基本支出进行认真核对,根据市财政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做好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二上”申报工作。

  一、部门预算“二上”的编制口径和方法
  按照《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的收支分类,严格资金供给渠道和范围,分别核定各项收支预算。

  (一)部门组织收入计划和支出资金来源的编制:

  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预算,按照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重新界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等填列。在部门预算“e财”软件中,单位收入征收计划表的预算内(外)管理的收入,如果在“其他不调剂收入”栏中不录入数据,则调剂金额按软件内设的公式自动在集中调剂栏中反映,因此,各单位应将不调剂的金额填列在“其他不调剂收入”栏中。

  2008年,部门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分为经费拨款、城建税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专项收入安排、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罚没收入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安排、其他收入安排和上年结余安排。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按管理方式不同分别列“国库管理”、“专户管理”。专项收入安排填列实行以收定支管理的排污费、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2008年,各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市本级非税收入集中调剂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6]81号)的规定执行,“E财”软件中已作相应调整,请各单位对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认真核对,如果有疑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联系。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

  各单位依据市人事、编制部门批准的增人(含编外聘用的人员)、调资标准,在“一下”的基础信息中相应调整“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系统”相关数据,以便“二上”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相应调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所有数据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及未实行工资统发单位职工需同时提供个人签名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与基础信息填报的内容和时间相符)。

  人员支出中,人员基数按照9月底编制内实有人数计算,人员工资、津补贴标准,计提的各项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1、人员工资类支出按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2007年基础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测算,特殊岗位津贴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行政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算范围为月工资总额,在2008年部门预算中,按2007年9月份工资总额进行编列。

  对经市编办、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经费,首先从其节编奖经费中抵扣,不足部分再由财政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安排。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时间在一年以内)经费在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

  2、计提费用支出:

  养老保险支出:根据市政府第124号令和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合政办[2007]2号)文件规定,市直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按原供给渠道和相关政策在部门预算中足额编列,预算执行中由单位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缴费数额,向税务部门足额交纳。计提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不再安排离退休人员经费。

  失业保险支出:事业单位按照上年末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计提。

  医疗保险支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在职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计提。

  医疗费支出:指公务员医疗补贴,按照市直行政单位公务员和退休人员上年末职工月工资总额和退休金总额的3%计提。事业单位可比照执行。

  医疗费定额补助:按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500元/年/人计算。

  住房补助:指住房公积金补贴, 2008年住房公积金按上年末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2%计提编列。

  3、公用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定额公用支出、车辆燃修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福利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租赁费、物业管理费、车辆大修费在“项目支出--其他项目支出”中反映)。

  定额公用支出为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各单位定额公用支出标准已内置于“e财”软件中。政务中心大楼办公的行政单位4800元/年/人、事业单位4000元/年/人;其它行政单位5400元/年/人、事业单位4500/年/人元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初中生430元/生/年、小学1-2年级280元/生/年、小学4-6年级346元/生/年,全部由经费拨款安排;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仍按原政策安排。

  车辆燃修费:按编内实有车辆年均15000元/辆安排。

  职工教育经费:市直行政单位按上年末职工月基本工资与工作性津贴之和的3%计提;事业单位按上年末职工月工资总额的3%比例分别计提。

  工会经费:市直行政单位按上年末职工月基本工资与工作性津贴之和的2%计提;事业单位按上年末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计提。

  福利费:按编内在职实有人员和离退休人员3.5元/人/月计算编列。

  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公用经费2000元/人/年,特需费500元/人/年。

  两劳人员给养费:按照2340元/人/年(劳教所)、1952元/人/年(看守所)计算编列。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人员节编奖励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人员节编奖励经费(扣除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测算标准内置在软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只反应部分单位有明确文件规定的项目,单位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不得在基本支出中反映,作为项目支出申报。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包括切块安排项目、大型会议费项目、大型购置费、基建和大型修缮费、其他项目支出。

  切块安排项目:特指切块资金安排的农业、教育、卫生等方面以及以收定支安排的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不在此项反映。

  大型会议费项目:填列一、二类会议支出项目和大型运动会支出。一类会议指: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会;二类会议指: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大会(含市级表彰会、劳模会、先代会);市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党员代表会议;各民主党派换届会议;工青妇代表大会。三类会议指:市直各部门(含市委、市政府名义)经批准召开的研究布置某一方面工作的全市性会议。

  大型购置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基建和大型修缮费项目支出:填列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大型修缮费等。

  其他项目支出:填列上述各类项目支出之外的其余项目支出,包括租赁费、物业管理费、车辆大修费等。

  上缴上级支出:填列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标准或比例上缴上级主管部门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市级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各部门和单位上缴省、补助县区级预算单位的支出在其他项目支出中反映。

  各部门应根据市财政下达的项目支出“一下”控制指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预算细化包括细化预算项目、细化预算级次和支付方式、细化项目的测算依据等。细化预算项目、级次和支付方式,是为了硬化预算约束,便于国库集中支付执行;细化预算项目的测算依据则是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准确的依据。对于只列项目名称和申报预算数,没有具体测算依据的项目,预算审核时将不予考虑。部分单位在“一上”申报时没有细化的支出项目,在“二上”时需细化到具体项目。同时要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序号必须按2位数编列,如01、02……,不应填列单位代码或科目编码)。项目支出的安排,要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体现社会公共需求,对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支出项目和按规定应由本级财力配套的项目,以及必须开支的硬性支出项目,要优先列入预算,不得留有硬性缺口。

  (四)项目支付方式

  为便于预算执行,2008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需填列项目支出方式,包括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和指标划转。

  直接支付范围包括:

  1、已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内的工资性支出;

  2、已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采购(含分散采购)项目支出;

  3、已与收款单位及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的委托付款支出;

  4、市直部门对县的专项补助支出。

  授权支付范围包括:部门日常、零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小额支出。

  指标划转指对区级下划指标。

  (五)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的范围据实编制,严格执行《合肥市市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购[2006]342号)。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按计划实施,各部门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分项目详细列明采购物品(劳务)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以及资金来源、采购形式等。对于项目支出中包含政府采购内容的,应在项目内容中说明,并在部门预算草案中做详细说明。2008年预算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在执行中不得办理采购;对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的,财政不拨付资金;对应实行公开招投标而未公开招标的,财政不拨付资金。

  二、部门预算编报的格式及要求
  为统一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格式,便于向市人大送审部门预算,2008年各部门编报的部门预算“二上”申报资料分为三个部分:

  (一)基础信息及说明。

  目前事业单位工改已基本完成,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软件已根据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作了相应调整,各单位应根据工改后的工资情况填列人员基本信息和工资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应将调整后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对软件审核提示的错误信息应按规定及时修改或附文字说明,统一报送基础信息上报盘、调整事项文字说明,并附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有离退休人员及未实行工资统发单位,应报送最新个人签名的工资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各单位应结合2007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情况调整基础信息数据;并根据实际设备、车辆等变化情况更新基础信息有关数据。

  由于此次“一下”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做了相应修改,因此各单位基础信息软件必须重新安装,各部门、单位可登陆合肥市财政局网站(www.hfcz.gov.cn)下载,具体下载安装步骤见合财预编[2007]135号文(审核文件不需接收,已内置软件中)。

  (二)2008年部门预算及草案文本。2008年部门预算“二上”报送“e财”部门预算数据文件,预算草案文本(含部门预算输出报表)按统一格式填报。支出项目和“一下”有调整的,请另标注说明。

  (三)项目依据及论证资料。各部门应提供项目支出安排的政策依据。2008年,部门预算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购置等项目,要求报送项目申报书;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须编报项目建议书一式二份。“一上”已报送相关论证资料的单位,“二上”可不重复报送,对“一下”项目申报内容有调整的单位,须重新报送相关论证资料。由于部门预算“二上”申报数额不能超过“一下”控制指标,如单位确需调整或新增项目超过“一下”控制指标的,请另附文字材料和说明。

  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按要求全部报送市人大审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预算草案文本格式。各部门在“二上”前,应提前将本部门2008年预算申报情况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并经分管市领导签字后报市财政局。

  各部门应于10月15日前,将汇总编制的2008年部门预算草案和相关文件资料软盘,报送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办公室(报送的所有纸质资料均为“一式二份”)。

附件:《200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指标》(略)
备注:各单位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已通过统一政务平台电子网络发送到单位财务负责人的电子信箱,统一政务平台电子网络未覆盖的预算单位制发数据软盘,请注意查收。

合肥市其他机构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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