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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要求落实犬类综合治理有关经费的复函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杭财基[2007]32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5-25 | 生效日期:2007-05-25 |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
你办杭城管函〔2007〕12号《关于要求落实犬类综合治理有关经费的函》收悉。经对你办上报的犬类管理服务费预算353万元进行核实,现核定为190.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新办证犬类制作表格、犬牌、犬证费用13.6万元;
2、专项印刷费(印刷养犬规定、指南及宣传画)7万元;
3、发放铲子、夹子、犬链等35万元;
4、犬类保险费28万元;
5、注册犬只注射费用84万元;
6、犬类管理西湖区设窗口试点15万元;
7、社区遛狗区2万元;
8、规范化养犬社区管理费6万元。
上述服务费共计190.6万元,其中2007年年初部门预算已安排25万元(犬类管理费),其余165.6万元在部门预算调整时给予考虑。
此复。
杭州市其他机构
2007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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