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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执法监察的立项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7]7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5-25 | 生效日期:2007-05-25 |
市财政局:
《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执法监察的立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执行。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5日
附件:《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执法监察的立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制度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07年6月1日——2007年7月15日
三、组织领导
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市人民检察院、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及市政风行风评议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四、范围和内容
执法监察的范围:2006年以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执行机构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依照《政府采购法》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内容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4、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情况,各工作岗位制度建设情况。
5、采购工作档案的收集归档情况。
五、执法监察方法步骤
1、2007年6月1日至6月5日,市采购办开展自查。
2、2007年6月6日——6月2711日,检查组听取采购办2006年工作汇报,并查阅政府采购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及2006年政府采购档案资料。
3、2007年6月12日——6月17日,主动走访人大、政协,征求对政府采购工作意见、建议。
4、2007年6月19日——6月25日,组织召开采购办、供应商、服务对象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深入有关单位、企业调查走访。
5、随机参与重大采购活动过程,了解掌握采购办执法行为。
6、检查工作结束后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并按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整改问题的监察建议,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存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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