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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7年夏粮收购统计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苏粮调[2007]1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5-29 生效日期:2007-05-29
 

各市粮食局:

  为切实做好夏粮收购统计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今年夏粮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统计入库进度,真实准确反映全社会粮食收购量。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真实上报夏粮入库进度,既要切实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计,又要做好其他社会粮食企业的统计,准确反映本地实际收购量,推进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分项统计收购进度,加强收购工作分类指导。今年夏粮收购电讯表设置国家最低价委托收购、地方储备轮换收购、代储中央储备轮换收购、商品周转粮收购、订单收购、县外收购、优质品种收购等指标,指标解释执行粮油统计制度规定,各地应按照要求准确区分入库粮食性质,分类统计,准确上报,防止重报、漏报。同时各地要加强收购进度与统计旬报和月报的核对工作,以确保数量一致。根据今年夏粮收购情况比较复杂的特点,要求加大对兴化、沐阳、东海、楚州、泗洪、如东、射阳、盱眙、阜宁、东台、涟水、高邮、灌云、如皋、宝应、建湖、睢宁、邳州、泰兴、铜山等产粮大县的夏粮收购指导力度,各地要认真抓好有关产粮大县的夏粮收购进度报送工作,每月底将上述大县收购五日报上报省局调控处(电子邮件:xuguiping@jsgrain.gov.cn)。

  三、准时报送电讯报,及时高效反映收购进度。根据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今年夏粮收购电讯报采取五日报形式,报送期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请各市于6月5日报送夏粮第一期进度,反映截止6月5日已入库的总量,以后请各市按报告时间在当日上午十二点前,将粮食入库进度报送至省局购销调控处。

  四、切实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各地在做好进度统计的基础上,要全面分析和掌握全社会收购情况,及时反映收购动态,通过对入库数量、质量、多渠道收购及市场行情走势情况的调查分析,更好地指导夏粮收购工作。

附件:2007年夏季粮食收购电讯五日报表(第 期)(略)

江苏省其他机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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