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浙土资办[2007]8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5-24 生效日期:2007-05-24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办[2001]7号)的要求,省厅对各市、县(市、区)2006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 市级矿山年报工作先进单位

  杭州市、宁波市、丽水市、嘉兴市、湖州市、衢州市、绍兴市、台州市、金华市。

  二、 县级矿山年报工作先进单位

  萧山区、余杭区、建德市、北仑区、鄞州区、象山县、平阳县、泰顺县、海宁市、海盐县、长兴县、安吉县、绍兴县、新昌县、婺城区、永康市、武义县、江山市、常山县、岱山县、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龙泉市、青田县、景宁县。

  建议有关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对先进单位的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浙江省其他机构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