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二连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数额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二政办发[2007]4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5-18 生效日期:2007-05-18
 

市直、驻市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格苏木政府,赛乌素科技园区,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财政局制定的《2007年二连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数额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2007年二连浩特市本级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规定,结合我市历年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特制定《2007年二连浩特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数额标准》。

  一、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年初预算及安排资金、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以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行为,以及使用需要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贷款等采购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之外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三、集中采购目录中公务用车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零星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

  四、采购项目资金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获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工程采购项目,都要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招标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二连浩特市有关工程招标规定组织实施。其他零星工程和装饰维修改造工程的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二连浩特市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组织实施。

  六、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专户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凡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履行采购程序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采购资金。凡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擅自采购、化整为零等手段规避政府采购、套取采购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年度执行中,《目录》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