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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穗经贸函[2007]32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5-11 | 生效日期:2007-05-11 |
各区、县级市经贸(发)局,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股份公司、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我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安排工作,推动我市商业快速、健康发展,请组织所属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我委将在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会有关部门研究,筛选和报批申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专题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专题范围: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按既定扶持标准,对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包括生活资料农家店和农资店)进行扶持,并安排配套培训经费。
(二)连锁经营
落实《关于加快我市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穗府[2006]59号)的相关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我市龙头和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设配送中心,扶持社区商业及生活服务连锁企业。
(三)建设商贸行业公共平台
重点扶持公共物流平台、连锁经营公共配送中心以及各类企业投资建设批发市场园区、特色商业街、连锁或物流公共电子平台。
(四)批发市场
1、批发市场群以园区化形式升级改造;
2、市定的33个大型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为现代展贸市场;
3、新建的大型展贸市场。
(五)新型市场
重点扶持我市交易规模大、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型市场(交易中心)建设。
(六)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大型生活社区配套商业网点
如大学城、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等大型社区配置肉菜市场、生鲜超市等配套商业网点。
(七)电子商务
重点扶持龙头批发市场、连锁企业和物流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
(八)特色商业街
重点扶持我市特色商业街的整体规划、升级改造,如老字号集聚区(一条街)的规划建设等。
(九)物流业
重点扶持我市龙头和大型物流企业拓展物流配送基地;江高中央大厨房项目及其子项目。
(十)商业网点发展的规划课题研究经费。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的请示;
(二)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表中财务数据为2006年度期末数;项目内容及其投资额应准确,并以2007年度可以完成为限(跨年度项目可按分期形式申报);项目投资额应与项目内容相对应。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须提供该项目有效的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划款凭证复印件;
(七)本企业在2005年-2006年度内获国家、省、市级财政扶持项目和情况的说明(包括:时间、项目名称、扶持资金名称和扶持金额);
(八)建设工程类项目,须报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九)市场建设项目须报送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企业申报项目材料须按顺序整理装订,资料不全,概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各区、县级市经贸(发)局,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股份公司、总公司负责向辖内或属下企业征集项目,对项目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以请示形式上报我委。如同一主管部门上报多个项目,须提出项目的排序意见。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法人要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三)本文发出前已上报的2007年度申请项目,须严格按照本文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和程序。
(四)申报材料(文字材料一式3份分别装订成册,申请表电子版-Excel文档1份)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经贸委(规划建设处)。
(五)申请表可从广州经贸网(网址:www.gzii.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附件:广州市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申请表(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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