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征收管理部门使用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有效期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粤国税函[2010]339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0-05-18 生效日期:2010-05-18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规定,税务检查证每五年统一更换一次,目前税务系统征收、管理部门使用的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为维持日常征管工作的需要,在税务总局统一开展税务检查证换证工作之前,省国家税务局决定,我省国税系统征收、管理部门使用的2005年版税务检查证有效期统一顺延。请各地国税局认真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0年5月1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