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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连政办发[2007]19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9-14 | 生效日期:2007-09-14 |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财政资金分配秩序,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权威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的顺利运转,现就做好200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算法》为准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预算编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与各部门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我市可用财力相适应、与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相统一,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全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以人为本。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机制为根本,不断加大对弱势群体、“三农”、社会事业和安全监管的投入,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加大对转变增长方式、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的政策、资金引导力度,让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符合群众长远利益的需要。
(二)坚持统筹兼顾。预算编制要与市本级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单位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要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所有收入,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统筹管理力度;支出必须量入为出,先重点后一般,在确保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的基础上,坚持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正常运转和市委、市政府确定事项,压缩一般消耗性支出,取缔不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项目。
(三)强化规范管理。以支出管理为重点,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按照简化、科学、规范、实用的思路,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化、制度化体系,约束预算执行,推进单位经费保障均等化和支出行为规范化。科学归类和管理专项资金,强化财政监督效力和评价效应,探索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分资金与担责任相牵制的制衡机制。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国标工资改革与部门预算的衔接。2006年底进行的国标工资改革审批工作已经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工资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方案为依据填报工资基础信息。
(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与部门预算的衔接。按照省统一布署,当前我市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正在规范过程中。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出台之前,仍按原地方津贴补贴范围填报基础信息,待方案批复后,由市财政部门统一按新的津贴补贴范围和标准测算补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市财政局要统筹安排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加大政府统筹力度,确保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三)如实申报项目支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如实申报项目支出。对单位的所有支出项目和数额进行逐一清理,按照项目支出分类要求进行整合并按轻重缓急排序,首先保证市委、市政府已定项目的安排,其次考虑符合事业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最后从严安排其他一般性专项。对于项目支出的总额,原则上单位申报额控制在上年项目预算总额的110%以内。
四、部门预算编报的时间安排
(一)“一上”阶段。即2007年9月20日-10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编制和新科目的要求,编制“以人员为主的基础信息库的调整事项、在限额范围内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收入预算预测情况”等三项基础资料,报送市财政局。
(二)“一下”阶段。即2007年10月16日-11月20日,市财政局审核市级各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报送的“一上”资料,综合考虑市级财力可能,确定下达年度市级各部门财政拨款控制数以及收支预算总控制数,同时下达部门预算的电子信息。
(三)“二上”阶段。即2007年11月21日-12月5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收支预算总控制数等资料,修编2008年部门预算计划,报送市财政局。
(四)“二下”阶段。即2007年12月6日-2008年年初,市财政局对市级各部门和预算单位报送的“二上”预算计划进行全面审核,综合平衡后提出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经法定程序审议批准后,市财政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到市级各部门。
五、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切实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是全面反映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是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规定的综合反映,具有法定约束力。科学合理地编制好部门预算,对于各部门、各单位正确履行职能,确保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具有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部门预算不仅政策性强而且业务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编制质量。为维护预算严肃性,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二)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公共财政理念,切实把好关口,对一般竞争性领域项目投入等不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事项不予申报,对已有的事项要清理取消。要发扬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传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反映部门和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的计划,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凡属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认真填列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来源,全面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否则,一律不得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四)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一是要准确编报基础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填报的基础信息,人员、工资等情况要与本部门本单位的人事档案、工资发放标准以及编制管理部门的批文相核对,各项资产、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占用公共资源情况要账实相符。基础信息以2007年9月30日的数字为准。二是要合理预测和全面反映各项收入。各项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对于收入变动情况较大的,要作详细说明。三是要认真做好支出项目论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的支出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紧扣本部门的事业发展和规划,突出工作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合理申报排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连云港市政府
2007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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