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级下山移民项目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杭财农[2008]62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10-10 | 生效日期:2008-10-10 |
各有关县(市)联结办(扶贫办)、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偏远山村下山移民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7]2号),切实加强对下山移民工作的规范管理,管好用好下山移民项目补助资金,使下山移民真正得到实惠。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偏远山村下山移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新农办[2007]13号、杭财农[2007]432号),经市联结办、市财政局与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商定,从2008年起,杭州市级下山移民项目补助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现将有关直补方法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直补方法
1、市联结办根据各县(市)下山移民项目年度计划落实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审批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并联合发文下达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2、集中为下山移民项目补助对象户主在杭州联合银行开设个人账户,同时办理存折。各账户资金在各县(市)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及营业网点进行通存通兑,方便存取。
3、市财政局通过杭州联合银行,将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一次性拨至补助对象户主账户。
4、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分别由县(市)联结办(扶贫办)统一分发到补助对象户主。补助对象户主首次取款,凭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到就近的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或营业网点办理。
二、几点要求
1、严格程序。各级要严格执行《杭州市偏远山村下山移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把好下山移民项目申报、项目验收和银行存折分发关,严格落实公示通告制度、银行存折分发签字制度,认真填写《杭州市年度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分发表》(见附表二),确保下山移民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坚持标准。各县(市)联结办(扶贫办)要及时掌握下山移民项目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认真核查补助对象新居搬迁、旧宅腾迁拆除和“退宅还耕、还林”的情况,按照“安置一批补助一批”的要求进行申请补助,对未实施搬迁或已搬迁但未拆除旧房的不予补助。
3、定期办理。下山移民项目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工作每半年办理一次。每年6月、12月底前,各县(市)联结办(扶贫办)将《杭州市年度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表一)上报市联结办。市联结办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补助对象新居搬迁、旧房拆除和项目补助资金到账(户)等情况进行抽查,并适时通报讲评。
4、搞好宣传。下山移民项目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为“三农”服务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规范下山移民项目管理、改进资金拨付方式的积极行动。各级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广泛宣传,确保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对农民实行现金直补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杭州市 年度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表(略)
2、杭州市 年度下山移民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银行存折分发表(略)
杭州市财政局
2008年10月10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