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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开展能源清查工作方案》、《黄石市开展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黄政办函[2007]10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2-21 生效日期:2007-12-21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开展能源清查工作方案》、《黄石市开展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政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黄石市开展能源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7〕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能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06号)精神,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市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掌握全市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情况,为各级政府提供节能降耗决策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能源统计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市内从事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城乡住户。

  (二)范围。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城乡居民生活用能等。

  三、清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能源清查表分为能源供应、能源消耗两部分。

  (二)清查采用国家和省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代码和目录。

  (三)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24时。

  (四)清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7年全年。

  四、清查的组织和实施
  清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县(市)区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黄石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能源清查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能源生产、运输、经营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能源清查工作,承担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全市能源清查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表式、统计标准、代码和目录、数据处理程序等,由市统计局统一制发并组织培训。

  (三)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城乡住户,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此次清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清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对于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清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必须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级清查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能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要求,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清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附件:
黄石市能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朱中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姜笑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细马  市发改委主任

  陈夷山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黄辉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施先凯  市经委副主任

  张路元  市建管委副主任

  方东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曹祥珠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建春  市交通局副局长

  漆龙彦  市农业局副局长

  孟述锦  市卫生局调研员

  魏胜向  市国资委副主任

  程民树  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幼玲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袁 林  市质监局副局长

  程德谦  市招商局副局长

  赵秋英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孟东维  湖北黄石监狱副政委

  熊汉武  黄石供电公司总工程师

  鲁  胜  中石化黄石石油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谢幼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汉桥、田文彬、胡建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黄石市开展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9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掌握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我市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是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我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有效途径。

  开展全市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服务业的规模、结构及效益情况,有利于完善地区经济核算制度,有利于制订科学、合理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更好地促进全市服务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时间安排和职责分工
  服务业清查的标准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清查资料的年度为2007年。清查范围是全市所有从事服务业经营和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清查的基础上,建立全市服务业定期统计制度,从2008年开始逐步实施。

  服务业统计必须遵循“统一制度、分级实施、条块结合、部门分工、集中核算”的工作原则,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制订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整体方案和工作规则,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和核算制度;明确市直相关部门的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各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定期检查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总、评估服务业综合统计资料,规范调查数据的使用和发布程序。各县(市)区统计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经常性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收支统计制度,并按照全省服务业清查和定期调查统一的分工原则,负责对本行业内所有服务业单位实施基层统计调查和汇总上报。承担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并根据本行业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无法划分管理部门的服务业行业,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调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按规定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资料,并切实加强对本系统统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制订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民政、编办、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名录库,及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行政登记资料,为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服务。

  三、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抓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要督促服务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原始资料和综合汇总数据的检查审核和评估,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涉及面广,难度大,市政府决定成立黄石市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协调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并合理增加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投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兼)职人员,按照上下统一的分工,积极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黄石市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朱中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姜笑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天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夷山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邹红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远望  市经委副主任

  吴远景  市建管委爱卫办主任

  方东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晓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向平阶  市民宗局副局长

  柯其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秋来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祥珠  市财政局副局长

  伍晓松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龚珍奇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总工程师

  何国有  市交通局副局长

  曾发良  市农业局副局长

  胡仕德  市水利局纪检组长

  吕鉴庚  市商务局副局长

  官东平  市文化局副局长

  周文萍  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振宇  市计生委副主任

  夏明省  市审计局副局长

  程民树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 琦  市统计局助理调研员

  陈前福  市林业局副局长

  段书权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

  余秋莲  市编办副主任

  姚建国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 栋  市广电局纪委书记

  周 冶  市体育局副局长

  万 鼎  市房产局副局长

  赵秋英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柏英来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周国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姜 健  市工商局副局长

  袁 林  市质监局副局长

  徐维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东维  湖北黄石监狱副政委

  金 冶  黄石海关调研员

  刘焕东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闵 峰  市邮政局副局长

  高雪飞  市气象局副局长

  皇 震  人行黄石中心支行副行长

  方焰林  黄石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刘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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