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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黑政办发[2006]8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2-13 | 生效日期:2006-12-13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政府
2006年12月13日
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黑政发[2006]28号)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全省财源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2000年,针对我省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发展后劲不足、县乡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强县级财源建设的重大决策。2004年又在全省开展了市级财源建设工作。五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共同努力下,全省财源建设工作特别是县级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财源建设,调动了各地谋财源、求发展和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极大地改善了全省的发展环境。二是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建设了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财源建设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2005年,全省县域GDP(生产总值)实现1956亿元,按现价比2000年增加763.亿元,年均增长11.2%。三是县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4%,县级人均财力由2000年的8944元提高到2005年的22111元。全省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0个,其中有10个县(市、区)超过了3亿元。四是后续财源强劲。围绕玉米、乳业等10条产业链,通过贴息、借款、无偿投入、担保贷款等方式,筹资15.3亿元,支持了1187个县级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其中993个项目已投产达效,2005年实现税金32亿元,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为新兴财源的梯次财源结构正在形成。
尽管“十五”时期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财源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发展意识不强,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二是县级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财政困难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全省66个县(市)中有52个县(市)自身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基本支出。2005年,全省县均一般预算收入0.7亿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9亿元。三是财政收入过分依赖原油、煤炭等资源性产业,财源结构比较单一,基础不够牢固。四是财源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小、科技含量低、经营管理粗放,对财政贡献水平较低。五是融资难、贷款难,很多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影响经济效益。
二、“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的现实基础 (一)良好的政策条件。
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大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试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对具备条件的矿山和油田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等税收政策,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我省有 46个县(市)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县,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受益;国家支持黑龙江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为我省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了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财源建设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二)有力的资源支撑。
我省拥有相对富集的资源。可用于工业化、后工业化的土地储备潜力较大。农牧产业优势明显,粮食总产量已稳定在300亿公斤以上。能源供应充足,原油、天然气、煤炭、水利、森林资源丰富,有的居全国首位。拥有雄厚的人才与科技实力,全省现有 62所高校,527所专门研究机构,各类专业科学技术人员89万人,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七位。处于东北亚中心地带,与俄罗斯有3045公里陆地边界线,对俄贸易、边境易货均居全国首位。
(三)优良的产业基础。
1.能源工业。电力资源充沛,外输通道正在拓宽,产业发展稳步上升。风电居东北地区第一位,全国第四位,开发潜力巨大。
2.装备制造业。经过50多年的建设,已建成一个基础比较稳固的制造体系。在电站成套设备、冶金成套设备、大型矿山设备、煤矿综采设备、大型石化容器、重型压力机械、重型数控机床、精密量仪及复杂刀具、铁路货车车辆、精密高速轴承、支线客机、直升飞机、微型汽车及国防装备等方面形成了优势和特色。
3.石化工业。大庆油田是我国最大的整装油田,已形成石油化工、合成材料、有机化工、农用化工、精细化工、塑料加工等为主的门类齐全、独具特色的石化工业体系。
4.食品工业。肇东伊利乳业有限公司、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公司、双城雀巢有限公司、蒙牛乳业尚志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穆棱皓月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众肉联制品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九三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食品企业迅速成长,我省将逐步由农业大省向食品大省转变。
5.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在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方面具备技术和人才优势,有的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6.特色旅游业。我省是国家生态建设试点省,水净天蓝,山水形胜,大界江、大湿地、大草原、大森林等独具特色,极具旅游开发价值。冰雪资源得天独厚,冰雪文化和冰雪体育运动十分活跃。
三、“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以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为核心,突出抓好县级财源建设,同步推进省、市级财源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源结构,壮大财政实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快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实现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和安全生产。
2.坚持经济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不断优化财源结构,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财源建设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
3.坚持立足比较优势与突出区域特色相结合。紧紧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沿边开放带建设,搞好财源建设项目规划与开发。加强区域经济分工与协作,避免产业结构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4.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与鼓励机制创新相配套。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科技含量,提升财源建设质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多元经济主体投资建设财源项目,创新投资经营管理机制。
5.坚持生财优先与强化节支相兼顾。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在广开财源的同时,强化征管,挖掘潜力,严控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目标和重点 (一)建设目标。
1.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力争年均增长11%,其中,市级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 15.8%,县级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3.6%。
2.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到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0%;县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16%;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县(市、区)达到9个,其中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2个。
(二)建设重点。
1.依托资源优势,推进基础财源建设。重点围绕乳制品、玉米加工、豆制品、水稻加工、薯类制品、肉类制品、亚麻制品和特色产业等产业链,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一批对区域经济拉动作用大、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推进规模经营。推进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水稻产业带,齐齐哈尔、绥化、黑河大豆产业带,哈尔滨、绥化玉米产业带建设,以及马铃薯、蔬菜、杂粮、亚麻、烤烟、北药等优质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把我省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基地。支持发展奶牛、肉牛、生猪等主导产品和肉羊、蛋禽、肉禽、水产养殖等,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提供量大质优的原料。乳制品重点向乳饮料、配方奶粉、功能性奶粉、食品工业配料的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和奶源消耗量大、附加值高的奶酪、奶油、乳清粉等乳类升级产品延伸;玉米加工重点向医药、能源、化工、食品等领域延伸;大豆加工重点向保健、医药、化工、食品等领域延伸;水稻加工重点向绿色食品、保健、医药、能源等领域延伸;马铃薯加工重点向变性淀粉、快餐食品等领域延伸;肉类制品加工重点向精制品和生物制品等领域延伸;亚麻制品重点向染色布、色织布和服装等终端产品延伸。
2.依托产业优势,推进骨干财源建设。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医药、林木加工、高新技术等主导产业,积极吸引国内外资本和先进技术,促进骨干企业集约化、高技术化、生态化改造,形成专业生产配套、资源配置合理、投入产出率较高的产业集群。
--能源业。重点支持大庆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力度,搞好与周边地区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合作。支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重点支持节约资源、符合环保的煤层气勘探、洁净煤技术改造、煤矿伴生物综合利用、坑口电站、大型热电联产等项目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等洁净能源项目建设。
--化工业。重点支持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安达等市县依托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优势,开发乙烯、丙烯、芳烃、甲醇、醋酸、合成氨、化肥等油、气化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宝清、集贤、鸡东、勃利等市县依托煤炭资源优势搞好焦炉煤气、煤焦油和粗苯等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大力发展煤炭气化,向下游延伸发展形成产业链条。依托焦炭、电力优势,适当发展电石及深加工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煤化工项目。支持肇东等玉米主产区发展燃料酒精等替代不可再生能源项目。
--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哈尔滨市及周边市县发展水电、煤电、核电、气电、新能源等电站成套装备生产及配套项目;支持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市发展冶金石化矿山装备、煤矿综采设备、重型数控机床等重型机械装备制造及配套项目;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发展节能型微型汽车、轿车及发动机,快速、重载铁路货车及铁路起重机,支线客机、新型多用途飞机和直升飞机等交通运输装备及配套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引进国内外资本和先进技术,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形成装备制造优势产业集群,实现规模效益。
--医药业。重点支持哈尔滨、鸡西、佳木斯、牡丹江、绥化、五常、明水、庆安、虎林等市县依托北药资源和产业优势,着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壮大以抗生素、现代中药为主体的化学药品、优势原料药、天然药物和保健品产业。加快建设我国北药生产基地,发展壮大哈药集团、葵花药业、珍宝岛药业等骨干企业,加快哈尔滨开发区医药工业园、哈尔滨市利民医药科技园等园区建设,实现医药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林木加工业。重点支持伊春、大兴安岭、牡丹江、绥芬河、东宁、海林、同江等地市县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和对俄森工经贸合作优势,开发木制家具、纸浆、板材、木制品等木材深加工项目,加快木材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一批拥有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装备、规模大、体制新、关联度强的企业集团,促进林木加工产业向林板、林纸一体化和家具、装饰材料等木材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提高林木产品附加值。
--高新技术业。重点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市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人才、技术和产业优势,整合科技和人才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加速产业化步伐,促进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3.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新兴财源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规模,加快培育财政经济新的增长点。
--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围绕建设夏季清凉世界、冬季冰雪世界,打造精品旅游区和精品线路,发展特色鲜明的冰雪旅游、休闲避暑度假旅游、边境旅游、界江旅游、温泉度假旅游、工农业旅游、会展旅游和红色旅游。重点打造哈尔滨、牡丹江、嫩江、三江、黑河、伊春六大旅游板块,建设五大特色旅游廊道,建设黑河、绥芬河、东宁、密山、同江、饶河6个口岸旅游城市,打造镜泊湖、五大连池、兴凯湖等八大精品旅游区,建设20个精品旅游点、10个节庆会展活动和十大旅游避暑度假胜地的支撑体系。重点建设哈尔滨一牡丹江、哈尔滨一五大连池一黑河、哈尔滨一绥化一伊春特色旅游线路。实施区域旅游合作战略,建设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搞好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路和支线机场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现代物流业。重点支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黑河、绥芬河、同江等市县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和交通运输、仓储、市场等基础条件,加速物流资源的整合,培植大型物流龙头企业项目,推进粮食、石油、煤炭、林木、食品、机械等大型流通市场、对俄贸易市场及现代物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产业与市场双轮驱动、共同发展。
--金融保险业。重点支持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金融机构。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结构调整与优化,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租赁、财务等各类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规模,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改善信用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房地产、会展、文化产业和商贸流通餐饮业。重点支持法律事务、投资咨询、科技服务等中介机构合作项目,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电子商务、电子政府、电子社区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会展设施建设项目、文化体育产业项目、大型连锁商业项目及网络批发市场开发建设等项目,不断壮大服务经济规模。
4.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板块财源建设。按照“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沿边开放带”的区域经济总体布局,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区域内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进出口产品加工区等各类园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以及用地少、无污染或污染轻、集约度高、提供税收多的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打破农垦和地方的地域界限,整合区域资源,实行场县共建,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5.实施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推进外向型财源建设。依托毗邻俄罗斯的地缘优势,大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围绕以绥芬河、东宁、黑河、同江、抚远等口岸为依托的对俄经贸产业带,集中资金支持对俄轻纺、机电、果蔬产品加工基地、口岸基础设施和贸易市场建设。支持引进俄罗斯石油、天然气。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在境外搞好石油、天然气、矿产、林业等资源开发,尽快建成一批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大项目。推进对俄森林采伐与加工、能源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生产和建材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扩大对俄贸易规模。
五、“十一五”时期推进财源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等限制条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发展规模大、效益好、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支持民营企业加速向工业园区和城镇转移,促进民营经济聚集发展。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给予同等待遇。省、市政策性担保资金重点向民营企业倾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手段,不断提高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质量。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对纳税多、吸纳就业能力强、贡献较大的企业经营者,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二)推进骨干财源项目建设,不断做大财政经济规模。充分发挥我省产业优势,在加速现有骨干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大力加强与国内知名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国有资产和改制企业资产对外招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区域资源、产业、区位等比较优势,科学论证和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财政回报多的生产性财源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项目,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和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大项目建设。通过企业改组改造、资源深度开发、产业集群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方式,认真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拉动作用强的立市、立县项目。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结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大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技术起点高、市场容量大、拉动作用强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三)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调动各地抓财源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核算到县、结算到地市的财政管理体制。从2007年起,除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特殊政策外,继续实行省对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额度一定三年不变政策,建立退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奖励机制。从2006年起,对各县上划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返还比例;对县(哈尔滨市辖县除外)实行上划省级营业税超基数返还政策。从2006年起,对新建的中央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省与市、县(市、区)分成;对改扩建的中央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增值税留成部分,以上年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实行省与市、县(市、区)分成。对省政府确定的“十弱县”和已退出“十弱县”但仍享受“十弱县”优惠政策的县,当年完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加工、商贸流通、开发区建设等具有可持续创税能力、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省级财政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奖励县政府。加大对县乡村缓解财政困难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国家给予的“三奖一补”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到县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给予支持。设立争创强县奖和升级进步奖,对评为全国百强、进入全省“十强县”、退出“十弱县”以及位次前移的县(市、区)给予奖励。推进市辖区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市与区、县与乡(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市辖区和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四)加强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通过财政贴息、前期费用补助和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贸易加工区等各类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等生产性要素的流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放宽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程序,为企业和投资者营造一个招商、安商、亲商和富商的良好氛围。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开展“诚信龙江”建设、建立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等措施,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落实好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项目财政扶持政策和财源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奖励政策,鼓励引进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财源建设质量升级以及能够形成产业集聚的项目。
(五)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带动社会资金注入的融资体系。积极通过出租、转让、置换等方式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并将取得的经营收益用于财源建设。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实行城市资源有偿使用,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附属的冠名权、广告权、经营权等资源作为资本来经营,以其不断增值带来的收益加大对财源建设的投入。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改、突出重点、综合投入”的原则,通过整合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外贸发展、旅游、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农业开发、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前期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骨干财源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充资本规模,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社,各级财政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给予支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奖励服务质量较高、控制风险能力较强、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较突出的省内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在国家和省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公司。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县域金融服务业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各类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加大对财源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担保额度,增加担保品种,创新反担保方式,使更多的财源项目得到资金支持。
(六)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支出。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决制止越权减免,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建立有效的财税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强化管理手段,全面实行财、税、银联网,进一步提高税收监控水平。在抓好主体税收的同时,加大对地方小税种的监控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和监督作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巩固财源建设成果。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源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财源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因地制宜地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主攻方向,有步骤地推进财源建设工作。要深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源建设工作思路和措施。建立严格的指导、检查和反馈制度,加强财源建设考核评比工作,确保财源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政府
2006年12月13日
黑龙江省“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为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黑政发[2006]28号)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全省财源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2000年,针对我省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发展后劲不足、县乡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强县级财源建设的重大决策。2004年又在全省开展了市级财源建设工作。五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共同努力下,全省财源建设工作特别是县级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改善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财源建设,调动了各地谋财源、求发展和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极大地改善了全省的发展环境。二是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建设了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财源建设项目,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2005年,全省县域GDP(生产总值)实现1956亿元,按现价比2000年增加763.亿元,年均增长11.2%。三是县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县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4%,县级人均财力由2000年的8944元提高到2005年的22111元。全省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0个,其中有10个县(市、区)超过了3亿元。四是后续财源强劲。围绕玉米、乳业等10条产业链,通过贴息、借款、无偿投入、担保贷款等方式,筹资15.3亿元,支持了1187个县级重点财源建设项目,其中993个项目已投产达效,2005年实现税金32亿元,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第三产业为新兴财源的梯次财源结构正在形成。
尽管“十五”时期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财源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发展意识不强,全省财源建设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二是县级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财政困难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全省66个县(市)中有52个县(市)自身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基本支出。2005年,全省县均一般预算收入0.7亿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9亿元。三是财政收入过分依赖原油、煤炭等资源性产业,财源结构比较单一,基础不够牢固。四是财源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较小、科技含量低、经营管理粗放,对财政贡献水平较低。五是融资难、贷款难,很多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影响经济效益。
二、“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的现实基础 (一)良好的政策条件。
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大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试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对具备条件的矿山和油田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等税收政策,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我省有 46个县(市)列入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县,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受益;国家支持黑龙江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为我省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造了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财源建设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二)有力的资源支撑。
我省拥有相对富集的资源。可用于工业化、后工业化的土地储备潜力较大。农牧产业优势明显,粮食总产量已稳定在300亿公斤以上。能源供应充足,原油、天然气、煤炭、水利、森林资源丰富,有的居全国首位。拥有雄厚的人才与科技实力,全省现有 62所高校,527所专门研究机构,各类专业科学技术人员89万人,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七位。处于东北亚中心地带,与俄罗斯有3045公里陆地边界线,对俄贸易、边境易货均居全国首位。
(三)优良的产业基础。
1.能源工业。电力资源充沛,外输通道正在拓宽,产业发展稳步上升。风电居东北地区第一位,全国第四位,开发潜力巨大。
2.装备制造业。经过50多年的建设,已建成一个基础比较稳固的制造体系。在电站成套设备、冶金成套设备、大型矿山设备、煤矿综采设备、大型石化容器、重型压力机械、重型数控机床、精密量仪及复杂刀具、铁路货车车辆、精密高速轴承、支线客机、直升飞机、微型汽车及国防装备等方面形成了优势和特色。
3.石化工业。大庆油田是我国最大的整装油田,已形成石油化工、合成材料、有机化工、农用化工、精细化工、塑料加工等为主的门类齐全、独具特色的石化工业体系。
4.食品工业。肇东伊利乳业有限公司、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公司、双城雀巢有限公司、蒙牛乳业尚志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穆棱皓月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众肉联制品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九三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食品企业迅速成长,我省将逐步由农业大省向食品大省转变。
5.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在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工程等方面具备技术和人才优势,有的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6.特色旅游业。我省是国家生态建设试点省,水净天蓝,山水形胜,大界江、大湿地、大草原、大森林等独具特色,极具旅游开发价值。冰雪资源得天独厚,冰雪文化和冰雪体育运动十分活跃。
三、“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以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为核心,突出抓好县级财源建设,同步推进省、市级财源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源结构,壮大财政实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快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实现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和安全生产。
2.坚持经济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不断优化财源结构,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财源建设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
3.坚持立足比较优势与突出区域特色相结合。紧紧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沿边开放带建设,搞好财源建设项目规划与开发。加强区域经济分工与协作,避免产业结构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4.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与鼓励机制创新相配套。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科技含量,提升财源建设质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多元经济主体投资建设财源项目,创新投资经营管理机制。
5.坚持生财优先与强化节支相兼顾。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在广开财源的同时,强化征管,挖掘潜力,严控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目标和重点 (一)建设目标。
1.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力争年均增长11%,其中,市级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 15.8%,县级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3.6%。
2.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到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0%;县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16%;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县(市、区)达到9个,其中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2个。
(二)建设重点。
1.依托资源优势,推进基础财源建设。重点围绕乳制品、玉米加工、豆制品、水稻加工、薯类制品、肉类制品、亚麻制品和特色产业等产业链,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培育一批对区域经济拉动作用大、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推进规模经营。推进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水稻产业带,齐齐哈尔、绥化、黑河大豆产业带,哈尔滨、绥化玉米产业带建设,以及马铃薯、蔬菜、杂粮、亚麻、烤烟、北药等优质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把我省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基地。支持发展奶牛、肉牛、生猪等主导产品和肉羊、蛋禽、肉禽、水产养殖等,实现区域化布局、标准化养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提供量大质优的原料。乳制品重点向乳饮料、配方奶粉、功能性奶粉、食品工业配料的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和奶源消耗量大、附加值高的奶酪、奶油、乳清粉等乳类升级产品延伸;玉米加工重点向医药、能源、化工、食品等领域延伸;大豆加工重点向保健、医药、化工、食品等领域延伸;水稻加工重点向绿色食品、保健、医药、能源等领域延伸;马铃薯加工重点向变性淀粉、快餐食品等领域延伸;肉类制品加工重点向精制品和生物制品等领域延伸;亚麻制品重点向染色布、色织布和服装等终端产品延伸。
2.依托产业优势,推进骨干财源建设。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医药、林木加工、高新技术等主导产业,积极吸引国内外资本和先进技术,促进骨干企业集约化、高技术化、生态化改造,形成专业生产配套、资源配置合理、投入产出率较高的产业集群。
--能源业。重点支持大庆加大石油、天然气勘探力度,搞好与周边地区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合作。支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重点支持节约资源、符合环保的煤层气勘探、洁净煤技术改造、煤矿伴生物综合利用、坑口电站、大型热电联产等项目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等洁净能源项目建设。
--化工业。重点支持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安达等市县依托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优势,开发乙烯、丙烯、芳烃、甲醇、醋酸、合成氨、化肥等油、气化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支持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牡丹江、宝清、集贤、鸡东、勃利等市县依托煤炭资源优势搞好焦炉煤气、煤焦油和粗苯等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大力发展煤炭气化,向下游延伸发展形成产业链条。依托焦炭、电力优势,适当发展电石及深加工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煤化工项目。支持肇东等玉米主产区发展燃料酒精等替代不可再生能源项目。
--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哈尔滨市及周边市县发展水电、煤电、核电、气电、新能源等电站成套装备生产及配套项目;支持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市发展冶金石化矿山装备、煤矿综采设备、重型数控机床等重型机械装备制造及配套项目;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发展节能型微型汽车、轿车及发动机,快速、重载铁路货车及铁路起重机,支线客机、新型多用途飞机和直升飞机等交通运输装备及配套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引进国内外资本和先进技术,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形成装备制造优势产业集群,实现规模效益。
--医药业。重点支持哈尔滨、鸡西、佳木斯、牡丹江、绥化、五常、明水、庆安、虎林等市县依托北药资源和产业优势,着力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壮大以抗生素、现代中药为主体的化学药品、优势原料药、天然药物和保健品产业。加快建设我国北药生产基地,发展壮大哈药集团、葵花药业、珍宝岛药业等骨干企业,加快哈尔滨开发区医药工业园、哈尔滨市利民医药科技园等园区建设,实现医药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林木加工业。重点支持伊春、大兴安岭、牡丹江、绥芬河、东宁、海林、同江等地市县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和对俄森工经贸合作优势,开发木制家具、纸浆、板材、木制品等木材深加工项目,加快木材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一批拥有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装备、规模大、体制新、关联度强的企业集团,促进林木加工产业向林板、林纸一体化和家具、装饰材料等木材精深加工方向发展,提高林木产品附加值。
--高新技术业。重点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市依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人才、技术和产业优势,整合科技和人才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的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和环境保护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加速产业化步伐,促进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3.围绕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新兴财源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规模,加快培育财政经济新的增长点。
--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围绕建设夏季清凉世界、冬季冰雪世界,打造精品旅游区和精品线路,发展特色鲜明的冰雪旅游、休闲避暑度假旅游、边境旅游、界江旅游、温泉度假旅游、工农业旅游、会展旅游和红色旅游。重点打造哈尔滨、牡丹江、嫩江、三江、黑河、伊春六大旅游板块,建设五大特色旅游廊道,建设黑河、绥芬河、东宁、密山、同江、饶河6个口岸旅游城市,打造镜泊湖、五大连池、兴凯湖等八大精品旅游区,建设20个精品旅游点、10个节庆会展活动和十大旅游避暑度假胜地的支撑体系。重点建设哈尔滨一牡丹江、哈尔滨一五大连池一黑河、哈尔滨一绥化一伊春特色旅游线路。实施区域旅游合作战略,建设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搞好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和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路和支线机场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现代物流业。重点支持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黑河、绥芬河、同江等市县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和交通运输、仓储、市场等基础条件,加速物流资源的整合,培植大型物流龙头企业项目,推进粮食、石油、煤炭、林木、食品、机械等大型流通市场、对俄贸易市场及现代物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产业与市场双轮驱动、共同发展。
--金融保险业。重点支持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地方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金融机构。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结构调整与优化,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租赁、财务等各类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规模,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改善信用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房地产、会展、文化产业和商贸流通餐饮业。重点支持法律事务、投资咨询、科技服务等中介机构合作项目,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电子商务、电子政府、电子社区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型会展设施建设项目、文化体育产业项目、大型连锁商业项目及网络批发市场开发建设等项目,不断壮大服务经济规模。
4.立足区域经济发展,推进板块财源建设。按照“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沿边开放带”的区域经济总体布局,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区域内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进出口产品加工区等各类园区建设。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以及用地少、无污染或污染轻、集约度高、提供税收多的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打破农垦和地方的地域界限,整合区域资源,实行场县共建,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5.实施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推进外向型财源建设。依托毗邻俄罗斯的地缘优势,大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围绕以绥芬河、东宁、黑河、同江、抚远等口岸为依托的对俄经贸产业带,集中资金支持对俄轻纺、机电、果蔬产品加工基地、口岸基础设施和贸易市场建设。支持引进俄罗斯石油、天然气。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在境外搞好石油、天然气、矿产、林业等资源开发,尽快建成一批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大项目。推进对俄森林采伐与加工、能源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农业生产和建材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扩大对俄贸易规模。
五、“十一五”时期推进财源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等限制条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发展规模大、效益好、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支持民营企业加速向工业园区和城镇转移,促进民营经济聚集发展。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给予同等待遇。省、市政策性担保资金重点向民营企业倾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手段,不断提高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质量。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对纳税多、吸纳就业能力强、贡献较大的企业经营者,在经济上给予奖励。
(二)推进骨干财源项目建设,不断做大财政经济规模。充分发挥我省产业优势,在加速现有骨干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大力加强与国内知名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利用现有闲置国有资产和改制企业资产对外招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区域资源、产业、区位等比较优势,科学论证和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财政回报多的生产性财源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项目,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和跟踪服务,积极推进大项目建设。通过企业改组改造、资源深度开发、产业集群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方式,认真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拉动作用强的立市、立县项目。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结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大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一批技术起点高、市场容量大、拉动作用强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三)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调动各地抓财源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核算到县、结算到地市的财政管理体制。从2007年起,除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特殊政策外,继续实行省对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额度一定三年不变政策,建立退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奖励机制。从2006年起,对各县上划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返还比例;对县(哈尔滨市辖县除外)实行上划省级营业税超基数返还政策。从2006年起,对新建的中央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省与市、县(市、区)分成;对改扩建的中央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电力企业增值税留成部分,以上年为基数,超基数部分实行省与市、县(市、区)分成。对省政府确定的“十弱县”和已退出“十弱县”但仍享受“十弱县”优惠政策的县,当年完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加工、商贸流通、开发区建设等具有可持续创税能力、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省级财政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奖励县政府。加大对县乡村缓解财政困难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国家给予的“三奖一补”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分配到县外,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给予支持。设立争创强县奖和升级进步奖,对评为全国百强、进入全省“十强县”、退出“十弱县”以及位次前移的县(市、区)给予奖励。推进市辖区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市与区、县与乡(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市辖区和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
(四)加强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通过财政贴息、前期费用补助和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贸易加工区等各类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等生产性要素的流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放宽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程序,为企业和投资者营造一个招商、安商、亲商和富商的良好氛围。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开展“诚信龙江”建设、建立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等措施,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落实好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项目财政扶持政策和财源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奖励政策,鼓励引进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财源建设质量升级以及能够形成产业集聚的项目。
(五)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带动社会资金注入的融资体系。积极通过出租、转让、置换等方式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并将取得的经营收益用于财源建设。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实行城市资源有偿使用,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附属的冠名权、广告权、经营权等资源作为资本来经营,以其不断增值带来的收益加大对财源建设的投入。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改、突出重点、综合投入”的原则,通过整合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外贸发展、旅游、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农业开发、中小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前期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骨干财源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充资本规模,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社,各级财政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给予支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奖励服务质量较高、控制风险能力较强、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较突出的省内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在国家和省创业投资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公司。鼓励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县域金融服务业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各类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加大对财源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扩大担保额度,增加担保品种,创新反担保方式,使更多的财源项目得到资金支持。
(六)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支出。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决制止越权减免,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建立有效的财税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做好纳税评估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强化管理手段,全面实行财、税、银联网,进一步提高税收监控水平。在抓好主体税收的同时,加大对地方小税种的监控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和监督作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巩固财源建设成果。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源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财源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因地制宜地制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主攻方向,有步骤地推进财源建设工作。要深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财源建设工作思路和措施。建立严格的指导、检查和反馈制度,加强财源建设考核评比工作,确保财源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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