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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渝信办[2007]5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12-20 生效日期:2007-12-20
 

各区、县(自治县)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西永微电子产业园、茶园新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圆满完成我市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县(自治县)、开发区请于2008年1月底前报送2007年全年统计数据(快报)。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将于2008年上半年召开全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会议,部署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其他机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加强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国家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促进我市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作出更大贡献,特提出加强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意见。


  一、正确认识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的意义

  党的十七大指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振兴装备制造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产业。党的十七大把信息化提到了与工业化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融合互动,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将是我国今后长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信息产业由此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机遇期。

  我市信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实施“1162”工程,到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亿元。我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和“一圈两翼”战略部署。我市信息产业积极顺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推进全国第一个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着力规划“一圈两翼”信息产业发展,力争到2015年把信息产业发展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

  直辖以来,我市信息产业年均增长30%以上,已经由弱势产业发展成为先导产业,并正在逐步发展成为支柱产业。但困难和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信息产业整体规模偏小;整体创新能力不强,且成果产业化缓慢;信息服务业刚刚起步,与全球快速发展的信息服务业不相适应;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结构还不合理,传统电子制造业成份比较高,难以有效带动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发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等等。面对这些困难和矛盾,全面把握和统计我市信息产业现状,准确分析我市信息产业差距,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显得十分重要。


  二、全面准确把握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内容

  随着微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信息产业方兴未艾,发展十分迅速,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和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统计目录,信息产业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因此,我市信息产业主要围绕国家相关规定,重点做好以下统计工作:

  (一)电子信息设备制造:包括雷达、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机、家电制造、电子测量仪器、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信息机电产品、电子信息专用材料等工业行业。其中空调器、仪器仪表、线缆均属于电子信息产业。

  (二)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包括计算机和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等。

  (三)电子信息传输服务:包括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等。

  (四)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包括计算机服务、软件服务、系统集成、信息系统监理等。

  (五)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包括广播、电视、电影、音像、新闻出版业、图书与档案馆等。

  (六)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包括集成电路、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通信产品、新型元器件、汽车电子、信息家电等分行业投资情况。


  三、充分发挥基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作用

  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对于谋划本地信息产业发展,带动本地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认真熟悉我国信息产业统计体系,对照下发的企业名单,核对企业情况,对本地企业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做好建库工作。

  二是明确统计人员,按照国家信息产业统计制度定期报送统计报表。原则上每月15日前,按照规定的统计报表,报送上月各企业累计发展情况。

  三是加强与统计部门和相关产业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有效的沟通制度,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四是加强对本地信息产业企业发展情况的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为党委、政府提出发展建议,推动本地信息产业发展。

  五是鼓励和支持信息产业基础较好、有条件的区县建立信息产业培育中心,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全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体系。


  四、积极营造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环境

  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将指导区县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创造条件开展工作。

  一是委托各区、县(自治县)和各开发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并对信息产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统计人员培训,保持统计队伍稳定。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息产业局将利用统计年报会、调研等机会,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区县开展统计工作。

  三是开展总结表彰活动。每年以适当的方式开展信息产业统计工作总结表彰活动,对统计工作较好的区、县(自治县)和开发区进行表彰奖励。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产业统计工作诚信制度。重点建立未能履行统计职责、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名录。凡是进入该名录的单位,不再考虑推荐申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各类计划,取消申报本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资金项目的资格;凡是进入名单的软件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信息系统监理资质企业,经函告仍不报送统计报表的,将依法取消相应认定和资质。

  五是改进统计方法,实行网上统计报表制度。目前网上统计主要面向IT企业。进一步将逐步完善面向区、县(自治县)和开发区的网上统计报表系统,增强查询和分析功能。

  六是各区、县(自治县)和开发区要为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创造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扎实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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