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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村财规范化管理典型示范和重点指导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榕农[2007]3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3-15 | 生效日期:2007-03-15 |
有关县(市)区农业局、乡镇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提升我市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在我市部分县市区、乡镇开展村财规范化管理典型示范和重点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示范和重点指导单位
根据2006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市村财交叉检查情况等,经研究,选择罗源县、福清市三山镇、闽侯县南屿镇、连江县敖江镇为市定2007年村财规范化管理典型示范单位;连江县琯头镇、闽侯县鸿尾乡、闽清县白樟镇、永泰县城峰镇、平潭县敖东镇为2007年市定村财管理重点指导对象。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各示范单位和重点指导对象应当按照有关村集体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着力克服薄弱环节,逐步提升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达到规范化管理目标和要求。
1、加强队伍建设。乡镇一级要保证工作需要,至少应配备2名以上经管人员负责辖区内日常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村一级应按规定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农村财会任用证》的财会人员;要按规定的人员推选建立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小组;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等管理模式的地方,要切实体现乡镇经管人员对村集体财务管理监督的法定职责,避免职能混淆、定位不清。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要按《条例》等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计划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零”接待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专账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制度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操作性,必须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上墙公开,严格执行。
3、规范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工作。遵循管理民主的原则,要切实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凡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出租,干部报酬,举债,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等,都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充分发挥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小组作用,制定理财小组议事规则,保证他们能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查各项财务收支、监督财务公开,协助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审理质量。严格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对重大的经济业务活动和事项,要及时逐项逐笔详细公布,确保村财公开在内容上求“真”、程序上求“严”、方式上求“活”、时间上求“准”、制度上求“实”。对村民点题的问题,村集体负责人必须及时予以反馈,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4、切实做好财务清查整改工作。根据《条例》及民主、公开的规定要求,有关单位尤其是重点指导对象应在2006年村财审计基础上,结合日常的运作情况,全面对各村集体财务管理状况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排查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薄弱环节,区别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研究提出相应的针对性措施,指导督促抓好整改,提高村财管理规范化水平。
5、逐步推行电算化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便于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列为典型示范点的3个镇和罗源县在2007年内应进一步改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工作手段,逐步实现村财电算化管理。使用电脑和专门的电算化软件进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计算机管理与传统的管理手段有机结合,并建立健全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村财管理,在我市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工作中起到带头作用。
6、加强审计监督力度。市及有关县(市)区在2007年应对上列乡镇的部分村进行审计,每乡镇1-3个村,主要围绕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村级债务、非生产性开支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进行重点审计,促进村财规范化管理。
三、认真实施,务求实效
1、落实责任。有关县(市)农业局、乡镇要提高对村财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村财管理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应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经管部门要具体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县、乡分管领导、经管人员或具体负责人的名单、联系电话等于3月底前上报福州市经管站。
2、制定工作计划。有关乡镇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度以及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于4月上旬上报福州市经管站。计划应包括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要求、主要措施、时间安排、具体责任人员等。
3、认真实施。有关县(市)农业局、乡镇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村财管理规范化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及主要措施等,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先易后难,按计划有步骤地逐村指导实施。
4、加强指导监督。市、县(市)农业局、经管站要经常深入实地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帮助总结、推广,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沟通,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协调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巩固规范管理成效。
福州市农业局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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