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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禹会区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禹政办秘[2006]2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2-13 | 生效日期:2006-12-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建立更加有效的营林机制,根据国家、省、市林业部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禹会区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石安陈(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卢德林(区农委主任)
成 员:滕 锋(秦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剑波(长青乡人民政府乡长)
欧明贵(区农委副主任、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欧明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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