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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财法[2006]272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2-11 生效日期:2006-12-11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加强北京市财政局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废止和修订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我局在前四批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1982年以来至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五次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62件。现将这462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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