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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潍政办发[2006]6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6-06 生效日期:2006-06-06
 

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人民政府,市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潍坊市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六年六月六日
  
潍坊市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方案
  露天烧烤、早市、夜市等违章占道经营已成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卫生的一大痼疾。今年入夏以来,此类现象在不同地段有了不同程度的漫延,不但污染环境,阻碍交通,有碍观瞻,而且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了市民的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巩固城市建设成果,塑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承办鲁台经贸洽谈会实际,自2006年6月7日起至8月底,在市区范围内,对露天烧烤、早市、夜市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和《潍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办法,依法对露天烧烤和早市、夜市上的违章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争取在短时间内实现市容市貌较大改观,为迎接国家创卫办专家组来我市调研、暗访、验收和鲁台经贸洽谈会在我市召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范围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及市高新、经济两个开发区内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摊点、探头市场以及未经批准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等。中心城区重点清理以下地点:
  (一)奎文辖区:
  1.潍州路与工福街交叉路口周围百货、食品摊点(白天)。
  2.北宫街北宫小学门前饮食摊点群(白天)。
  3.鸢飞路与十中街路口饮食摊点群(昼夜)。
  4.福寿东街早春园小区北门两侧百货、饮食、水果摊点群(昼夜)。
  5.福寿东街利群超市北门西侧鲜花、水果摊(白天),烧烤大排档(晚上)。
  6.东风东街与潍州路交叉路口东北角烧烤摊点群(晚上)。
  7.民生街(北海路至新华路)百货、饮食摊点群(昼夜)。
  8.健康东街汽车站门前水果摊,路南小吃大排档(晚上)。
  9.胜利东街医学院门前饮食水果摊点群(晚上)。
  10.新华路直销市场大门两侧水果、饮食摊点,烧烤摊点群(昼夜)。
  11.虞河路(玄武街以南至建校)路东服装市场(白天)。
  12.虞河路与福寿东街路口水果、小吃、烧烤、百货大排档(晚上)。
  13.虞河路人民医院东门南侧百货、饮食、水果摊点群(白天)。
  14.民生街(鸢飞路至潍州路)饮食、百货、水果摊点群(白天),烧烤大排档(晚上)。
  15.福寿街白浪河桥及桥东侧蔬菜、水果早市。
  16.广文街(潍坊二中门前至人民医院西门)饮食、百货、水果摊点群(昼夜)。
  17.院校街(潍州路和鸢飞路东西路口)饮食、水果摊点群(白天),中间路段烧烤大排档(晚上)。
  18.潍州路与友谊街路口百货摊点群(白天)。
  19.东风东街三联、国美家电门前百货摊点(白天)。
  20.四平路与福寿东街路口西南角烧烤大排档(晚上)。
  21.潍州路与卧龙街交叉路口摊点群(白天)。
  22.民生街(白浪河桥以东至四平路)百货、饮食、水果摊点群(傍晚以后)。
  23.行政西街与潍州路路口以西段烧烤、小吃摊点群(晚上)。
  24.潍州路(行政西街至民生西街)西侧百货摊点群(晚上)。
  25.四平路与工福街路口饮食、烧烤大排档(傍晚以后)。
  (二)潍城辖区:
  1.健康街人民公园南门眼镜、占卜算卦、水果等摊点(白天),饮食摊点群(晚上)。
  2.青年路人民公园西门饮食水果摊点群(昼夜)。
  3.胜利街(安顺路路口以东)路南摊点群(晚上)。4.胜利西街中药厂以西道路两侧小吃、烧烤、百货、水果摊点群(晚上)。
  5.东风西街与永安路交叉路口西北角烧烤大排档(晚上)。
  6.永安路与西园街路口两侧水果摊点群(昼夜)。
  7.福寿西街佳乐家超市对面烧烤大排档(晚上)。
  8.福寿西街与永安路交叉口以西道路两侧烧烤摊点群(晚上)。
  9.向阳路与北宫西街交叉口两侧小吃摊点群(晚上)。
  10.卧龙西街与向阳路交叉口水果蔬菜、小吃烧烤摊点群(傍晚以后)。
  11.胜利西街潍坊百货大楼与中百大厦之间过道处小吃摊点(昼夜)。
  12.胜利西街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新郎服饰专卖店门前)小吃摊点群(晚上)。
  13.和平路与人民路小商品城路口处小吃摊点群(昼夜)。
  14.八九医院门口路北小吃摊点群(傍晚以后)。
  15.丁家老过道烧烤一条街(晚上)。
  (三)高新开发区辖区:
  1.东风东街南胡村北门探头市场(昼夜)。
  2.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对面人民广场水果饮食摊点(晚上)。
  3.牧校东侧路口小吃摊点群(昼夜)。
  4.东方路与福寿东街交叉路口东南角蔬菜、水果摊点群(晚上)。
  5.福寿东街创业大厦对面小吃摊点群(晚上)。
  6.新华路与胜利东街交叉路口西北角水果摊点群(昼夜)。
  (四)经济开发区辖区:
  乐川街市场门外水果、百货摊点群(晚上)。

  三、整治标准
  取缔一切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经营,使其退路进店、合法经营。对市区内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要严格按照2005年市政府批准的设置地点、经营范围、开闭市时间等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违反规定者视为非法经营。对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摊点群和早市、夜市,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学校门口、商场门前、居民集中的出入口、居民休闲娱乐广场附近,不得有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对上述列出地点要作为重点清理范围,进行严格治理整顿。

  四、实施步骤
  此次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6月7日至6月15日)。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对市区内露天烧烤等占道摊点进行集中曝光,阐明沿街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市城管执法、公安、卫生、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区分管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表明对这次几治理整顿的态度和坚决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经营业户和市民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市政府依法取缔露天烧烤、早市、夜市等占道经营的决定,讲清取缔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限期整改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市属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由城管执法、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佩戴统一袖标,统一行动,对市区内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经营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市工商部门负责,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经营业户,下达通知单予以取缔,没收其经营工具,并依法给予处罚;对虽有证照,但场地狭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业户,暂扣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予以取缔或限期整改;对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的经营业户,由城管执法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当事人自行整改;对露天烧烤和其它经营的饮食品,卫生部门要检查其卫生状况,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并暂扣或吊销卫生许可证;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执法队伍,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市属各区政府和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区综治办和创卫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无视劝告、未经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活动的业户采取强制措施。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及随意摆放的材料、物品、经营工具等全部予以收缴。为保证集中整治的效果,全市统一行动时间,原则上,在6月21日早上06:00-08:00,晚上20:00-22:30;6月22日中午10:30-12:00;6月23日晚上20:30-23:00;6月24日晚上20:00-23:00;6月25日早上06:00-08:00,晚上21:00-23:00;6月26日中午10:00-12:30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其它时间各区自定。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由市属各区政府和高新、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搞好日常管理,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采取专人盯防,责任到人,实行划片分段责任制;对其它路段、区域,实行责任到人的及时巡查制。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如管辖路段或区域内仍然出现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现象,要严肃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严管严纠,健全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要及时采取强硬措施,出动联合执法队伍,坚决予以打击,彻底根治此类违法占道经营现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庆吉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创卫办主任李乐忠,市综治办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刘洪源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公安、卫生、工商、市政管理等部门和市属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市创卫办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朱文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将领导小组名单于6月10日前报市综治办(联系电话:8233650)。
  (二)组织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此次集中整治活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市属各区政府及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分别组织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人员由城管执法、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奎文、潍城两区及高新开发区要分别组织成立由44执法人员(不含驾驶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其中,城管执法分局20人,公安分局8人,卫生局8人,工商分局8人。各区要按上述时间,统一行动,集中对辖区内违章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店外经营等占道经营展开拉网式清理整顿。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需要进入市场的业户,由工商部门负责联系安置;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对阻挠执法,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予以坚决打击,确保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潍坊日报社、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派员进行现场跟踪报道,对拒不整改、阻挠执法的违法业户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动员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到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中来。
  (三)搞好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办公室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负责对各区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积极参加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整治效果好的区(开发区)要给予表彰。对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力的区和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并严格按照创城责任追究办法及实施细则追究责任人员相关责任。城考办要将此次整治的内容纳入城考范围,加强检查督促,对各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
  (四)搞好信息交流。在集中整治期间,有关各区(开发区)要及时上报整治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漏洞。原则上每三天上报一次情况,在集中整治阶段,一天一上报。整治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情况,及时汇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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