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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泰政办发[2006]2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6-07 | 生效日期:2006-06-07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相关企业、院校: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 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的全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重点工作有新成效、难点工作有新突破、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新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保障。
一、突出解决“上学贵、看病贵”问题。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收费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坚决查处并杜绝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继续开展好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进院务公开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年内,组织开展对医院、学校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二、继续深化“四项专项治理”。一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农业税和其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继续落实《泰安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考核实施办法》,坚决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二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严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纪律;严格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做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和改进到企业检查备案制度,认真抓好《泰安市规范对企业检查行为的办法》(泰政发[2003]15号的落实。同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到企业进行检查的单位,检查完毕后都要填写包括检查项目、收费和罚款情况的检查登记表,市、县(市、区)纠风办每季度收回一次。要继续落实客商证制度。要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继续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坚决纠正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行为。
三、巩固扩大“五个坚决纠正”成果。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规定,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完善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会、劳动保障、监察、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园区集中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并督促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加强对评比达标活动的管理,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五、严格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不准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总结往年工作,学习外地经验,进一步改进评议方法,使评议方法更科学、更透明、更规范,评议结果更公正、更合理、更准确,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继续开展评选表彰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建立完善市、县(市、区)“政风行风热线”联动制度和答复回访、责任落实、信息反馈等制度,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动优势,逐步建立电话热线、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交流平台,多渠道反映百姓心声。各县市区要力争在年内全部开办“政风行风热线”。
七、加强纠风调研和信息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纠风工作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信息通报、评比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全国纠风工作联系点的作用,及时向国务院纠风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市委、市政府反映和报送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纠风工作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更好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年内,各县市区纠风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形成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纠风调研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分解细化纠风工作任务,落实好纠风责任制,加强对纠风工作的考核。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防止形成新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各级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及时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定期通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推动我市纠风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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