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沈政发[2008]3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8-12-10 生效日期:2008-12-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辽政发[2008]27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一)统计工作是准确认识国情国力,正确制定国民经济规划和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制定政策、做出重大部署和决策时注意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真正把统计部门当成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关心、支持统计工作。

  二、加强统计力量,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市直各开发区要组建统计机构或在相关部门加挂统计局牌子,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现有事业机构整合为普查中心和计算中心,并安排专人从事能源、服务业统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内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在承担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加挂综合统计办公室牌子,统筹一、二、三产业统计工作。
  (三)各地区要按照《决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委办4部门沈阳市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06]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足额配备统计人员。为满足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人员,不足部分可在区、县(市)编制范围内为统计局事业单位调增事业编制人员,或采取临时聘用统计人员的方式解决。
  (四)各乡镇(街道)要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专职统计人员。城市社区由一名能胜任统计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农村村委会在组成人员中指定1人从事统计工作。
  (五)努力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各级政府要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设施的投入并落实相应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质量。
  (六)加强企事业组织统计工作。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督促企事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实行凭证上岗。

  三、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七)进一步理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行业统计的关系,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以在地统计为基础,与行业统计相结合,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指标与相关部门的统计指标相对应,常规统计与普查统计数据相衔接的一整套统计工作制度。
  (八)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企事业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要经本单位领导人或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并盖章后上报。对强制或授意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与虚假数据相关的考核名次,并依法严肃处理。
  (九)建立统计巡查制度和主要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制度。一是建立统计巡查制度。通过开展统计巡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各级统计局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理顺统计工作关系,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和秩序,保障全市各项统计任务的完成。二是建立主要统计数据下管一级制度。下一级主要统计资料,要由上级统计机构审核同意后才能使用。
  (十)统计工作要加大为地方服务的力度。各级统计部门要把为地方服务作为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加大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力度,及时提供有价值的、前瞻性的统计分析研究成果,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统计专项调查,准确及时地反映社情民意。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对统计的需求,加强统计数据库建设,深入开发统计资源,不断满足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要,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十一)部门联动,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各级统计、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编制等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尽快建立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统计调查和行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十二)继续推进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各地区要把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结合在地统计业务要求,继续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快建设网络通道向乡镇(街道)延伸工程。加强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和统计综合数据库建设,争取用较短的时间在全市建成一个以市、区(县市)两级政府统计部门为主干,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信息网络。同时,切实加强网络管理,全面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将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作为统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严格统计执法,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十三)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各地区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统计秩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十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的统计执法制度,将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将统计执法大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将重点抽查与一般性检查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在统计数据上的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整体素质
  (十五)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任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统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营造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统计队伍。要认真抓好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能够定期接受统计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岗位要求。要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市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10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