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新政文[2008]1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1-17 | 生效日期:2008-01-17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政府
2008年1月17日
附: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建设步伐,搞好学院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实现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学院发展需要和单位自主用人、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学院特点的新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以及财政财务保障等管理环节,全面深化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实现科学定编、合理用编和严格控编的基本目标,形成增收节支、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财政财务保障机制。
二、基本原则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择优纳编;绩效考核,经费包干;动态管理,激励竞争”。总量控制,择优纳编。按照国家有关编制、人事制度的现行规定和改革发展的方向,将编制控制在满足最基本的教育教学需要的范围之内,避免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和资源浪费。在纳编的过程中,重点将有限的编制用于吸纳省内、外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才和特殊专业岗位的紧缺人才,对于一般教学人员则通过公开招聘解决。
绩效考核,经费包干。对学校办学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毕业率和就业率等实施全面的目标管理和监控,实行学年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核定年度财政供给人员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总额,并按照实有的在职在岗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核拨聘用人员经费,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以有效地调动学校滚动发展和规模发展的积极性。2008年学校办学经费暂按本方案运行一年,在严格考核后,必要时再作调整。
动态管理,激励竞争。持续稳定有序地推进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获得“双师型”教师的原在编人员实行适当奖励或补助,对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的新招聘人员及时纳编;建立数量充足、层次较高的省内外的兼职教师人才库,以补充教学和实习实训辅导岗位,减轻编制压力;校区建立全员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
三、办法和措施 (一)成立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以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灵活用人制度和全员竞争机制,建立增收节支、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财政财务保障机制。
(二)由市编制部门根据招生规模和教学需要对学院人员编制按照1:16.3的师生比实施总量控制和人员结构比例管理,市财政部门按照市编委批准的编制总量及考核结果核拨经费。
1.以稳妥有序的方式推进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由编制部门按照教职工编制核定数额的30%控制编制,在编制控制数内对所有新进人员实行新的社会化聘用制办法,并实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其社会保险费由学院在包干经费中支付),但个人不与编制挂钩;同时对原在编人员继续执行原有的编制、人事和财务管理办法。
2.市财政按照上年实际考核的在校生人数和1:16.3的师生比例折算教职员工人数,按照折算后的教职员工人数核定相关经费。
(1)人员经费:对原在职在编的财政供给人员,按照市人事部门批准的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对其他聘任人员按照聘任人员工资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的一定比例核定人员经费;聘任人员的工资标准及应交纳的三项保险费用,由学院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公用经费:按照每年折算后的教职工人数及市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核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3)助学金、奖金:参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教〔2007〕115号)核定,其中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用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安排。
(4)专项业务费:如实习费、招生费、维修费、图书购置费等专项业务费,每年由学院提出具体使用额度,由市财政部门从单位预算外收入中安排。
3.原财政供给的离退休人员及财政供给的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后的经费,由市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安排。
4.增加学院的用人自主权。学院建立权威的有代表性的考察考核和监督机构,实行用人自主公开招聘,并接受市人事部门的监督。在编制控制数内,学院对聘任期内的教师进行考察考核,对聘期内成绩特别优异且达到“双师型”教师标准者,经编委同意后使用编制正式纳编。对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才和特殊专业岗位的紧缺人才,学院直接进行考察考核,其合格者经编委同意后使用编制正式纳编。
5.学院制定并加快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力争在3-5年内使学院“双师型”教师比例由目前不足20%达到50%以上。
6.积极推进学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控制原为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规模,实行只出不进,对新进的工勤人员一律实行社会化聘任制。
(三)建立和完善学院外聘教师社会人才库制度。立足本市高等院校和重点行业、企业,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包括省内外乃至国际上知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和高层次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在内的社会人才库,其资格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共同认可后,学校从人才库中聘用人员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在包干经费之外另行安排。
(四)结合学院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以“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目的,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对国内外愿意固定在学院长期工作的知名职业教育专家、学者以及高层次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经考察考核后可以调入学院并正式纳编,以有效改善和优化学院的师资队伍结构,有效提高学院纳编、用编质量。
(五)对学院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1.学校所有收费按财政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按本《方案》规定核定校内的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专项业务费外,剩余部分全部用于偿还学院建设债务,直到还清为止。
2.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三年内适当向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倾斜,支持学院完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设施建设,三年期满后原则上按全市市本级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统筹安排。
(六)建立学院运行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市政府目标办牵头组织市编制、人事、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机构,对学院办学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毕业率和就业率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核定该学年度财政供给人员个人经费和公用经费总额,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七)编制、人事、财政、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精神,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运作程序,确保本《方案》的贯彻实施。附件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编制、人事和财务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2:新乡市推进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筹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